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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門:不得利用算法實施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

發布時間:2022-01-05 15:17:00來源: 光明網-《光明日報》

  新華社北京1月4日電(記者餘(yu) 俊傑)記者4日從(cong) 國家網信辦獲悉,國家網信辦等四部門近日聯合發布《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規定明確,不得利用算法實施影響網絡輿論、規避監督管理以及壟斷和不正當競爭(zheng) 行為(wei) 。

  規定明確了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的信息服務規範,要求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堅持主流價(jia) 值導向,積極傳(chuan) 播正能量,不得利用算法推薦服務從(cong) 事違法活動或者傳(chuan) 播違法信息,應當采取措施防範和抵製傳(chuan) 播不良信息。

  規定明確了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的用戶權益保護要求,包括保障算法知情權,要求告知用戶其提供算法推薦服務的情況,並公示服務的基本原理、目的意圖和主要運行機製等;保障算法選擇權,應當向用戶提供不針對其個(ge) 人特征的選項,或者便捷的關(guan) 閉算法推薦服務的選項。

  此外,對向未成年人、老年人、勞動者和消費者等主體(ti) 提供算法推薦服務的,規定明確了具體(ti) 要求,如不得利用算法推薦服務誘導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應當便利老年人安全使用算法推薦服務,應當建立完善平台訂單分配、報酬構成及支付、工作時間、獎懲等相關(guan) 算法,以及不得根據消費者的偏好、交易習(xi) 慣等特征利用算法在交易價(jia) 格等交易條件上實施不合理的差別待遇等。

  《光明日報》( 2022年01月05日 04版)

(責編: 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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