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網評論員:磕頭拍桌子:這樣的認知豈止是蠢昧
【閱讀提示】景區回應小夥(huo) 脫鞋猛抽秦檜雕像:不提倡,已製止
光明網評論員:昨天(2月12日)有媒體(ti) 報道說,一段在河南周口太昊陵景區發生的一男子用鞋猛抽秦檜等人雕像的視頻在網上流傳(chuan) 後,景區工作人員對此回應稱,這是近日發生的事,工作人員現場已製止該行為(wei) 。據報道,當時“多位遊客正在排隊依次拍打秦檜,唯有一小夥(huo) 脫鞋抽打”,“景區不提倡視頻中小夥(huo) 的行為(wei) ,未來也會(hui) 加強管理”。
細究起來,這個(ge) 用鞋底抽打雕像男子的行為(wei) ,實際上也隻是出格而已。據說這個(ge) 景區設立這些雕像的目的,本就是“讓遊客拍打小人,表達憎惡”。隻不過這個(ge) 用鞋底抽打雕像的男子或是入戲太深,或是聰明於(yu) 常人——怕用手擊打雕像傷(shang) 手,采取了更加劇烈的行為(wei) 方式。如果“表達憎惡”可以用“拍打”雕像的行為(wei) 來表示,那麽(me) ,因“憎惡”程度不同,用鞋底抽打雕像也不過是行為(wei) 人內(nei) 心情感的一個(ge) 外顯。可以肯定的是,用鞋底抽打雕像所能對應的“憎惡”程度,不會(hui) 是最高程度的“憎惡”。由此,基於(yu) 同樣的邏輯,用刀子劃雕像、用錘子砸雕像(或至“碎屍萬(wan) 段”),也都是表達不同程度“憎惡”的方式,也都有表達方式的正當性依據。
就此而言,上述用鞋底抽打雕像男子的行為(wei) ,也不過是用稍許極端的方式,讓人們(men) 領悟了以“拍打小人,表達憎惡”方式的謬誤性。這種謬誤性,就如同小孩子的頭在不經意間磕到了桌子時,其監護人以拍打桌子的舉(ju) 動來安慰因疼痛而哭鬧的孩子一樣,既以擊打桌子的行為(wei) 掩蓋了孩子磕頭與(yu) 其行為(wei) 之間的真實因果聯係,也用可以暫時舒緩孩子痛感心理的“報複”性行為(wei) 扭曲了孩子的認知。當然,這樣謬誤性之所以為(wei) 常人所不存,就是因為(wei) 在行為(wei) 與(yu) 結果之間建立起相對穩定聯係是最基礎的認知能力,磕頭拍桌子的舉(ju) 動,對已具備基本認知能力的幼兒(er) 園階段的孩子來講,即失去了安慰的效果。
也正因為(wei) 磕頭拍桌子的謬誤性太過明顯,具備認知能力的絕大多數監護人都不會(hui) 以此方式來安慰磕了頭的孩子。由此再思,以設立雕像,“讓遊客拍打小人,表達憎惡”,宣泄情感,怕是連安慰孩子的那種效果也達不到吧。一個(ge) 雕像,有頭有臉,有鼻子有眼,命名其為(wei) “秦檜”,就能引人拍打或抽打,這種場景的設計者和參與(yu) 者,不是細思極恐麽(me) ?
對曆史的認識,對時事的認知,從(cong) 來就不是靠對著一個(ge) 雕像吐唾沫或膜拜所能達成。那種對著一個(ge) 被命名為(wei) “秦檜”的雕像又拍又抽的行為(wei) ,既增進不了行為(wei) 人對曆史的認識,也表達不出行為(wei) 人的曆史正義(yi) 感。即使是民意表達,其單向且無“互動”可能的訴諸肢體(ti) 行為(wei) 的“拍打”或“抽打”,也絕非是一種正常的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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