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建設一批和美海島 促進海島地區生態環境明顯改善
央廣網北京5月24日消息 近日,自然資源部印發的《關(guan) 於(yu) 開展和美海島創建示範工作的通知》中明確,通過開展和美海島創建示範工作,建設一批“生態美、生活美、生產(chan) 美”的和美海島,促進海島地區生態環境明顯改善,人居環境和公共服務水平明顯提升,居民收入顯著提高,特色產(chan) 業(ye) 和綠色發展方式優(you) 勢凸顯,公眾(zhong) 海島保護意識普遍增強,推動海島地區實現綠色低碳發展,促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形成島綠、灘淨、水清、物豐(feng) 的人島和諧“和美”新格局。
創建工作以單個(ge) 海島或島群作為(wei) 創建主體(ti) ,以有居民海島為(wei) 主,兼顧少量已開發利用的無居民海島。海島所在縣域及以下行政區域作為(wei) 申報單元,縣級人民政府作為(wei) 申報主體(ti) 。每5年組織一次評選,考評結果優(you) 秀的獲得和美海島稱號。和美海島稱號有效期5年,期滿後自動退出,可再次參加下一輪創建。
申報的創建主體(ti) 應符合“生態美、生活美、生產(chan) 美”的要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按照《和美海島評價(jia) 指標》測評分70分以上;海島植被覆蓋率不低於(yu) 30%;海島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於(yu) 35%;空氣質量優(you) 良天數比例不低於(yu) 80%;海島周邊海域水質不低於(yu) 本地區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管控要求。近三年內(nei) ,發生嚴(yan) 重破壞生態環境或自然資源領域重大違法違規案件被有關(guan) 部門立案查處的,不得申報。
創建工作將堅持生態優(you) 先,以生態保護為(wei) 重點內(nei) 容,維護海島生物多樣性,加強生態修複,切實保護海島及其周邊海域生態環境;堅持人與(yu) 自然和諧共生,在海島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範圍內(nei) ,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公共服務水平,推動綠色發展,構建人與(yu) 自然和諧共生的良好局麵;堅持突出特色,依托海島自然資源稟賦,傳(chuan) 承曆史和民俗文化,因島製宜,保持特色風貌,發展特色產(chan) 業(ye) ,創建各具特色的和美海島精品;堅持示範引領,樹立海島生態環境、人居環境協調發展的典範,為(wei) 其他海島提供可複製、可借鑒的經驗,引領帶動全國海島保護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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