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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9月1日起施行 北京:從源頭保障年輕人租房權益

發布時間:2022-09-01 16:28:00來源: 中國青年報

  本報北京8月31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劉世昕)一不小心租了個(ge) 陽台,二房東(dong) 卷款跑了,長租公寓“爆雷”了……這些年輕人租房遇到的坑,都是9月1日起實施的《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規範的。

  《條例》是全國首部規範“住房租賃”、尤其是規範長租公寓等新興(xing) 業(ye) 態的地方性法規。北京也成為(wei) 首個(ge) 將“房住不炒”“租購並舉(ju) ”等舉(ju) 措寫(xie) 入地方立法的城市。

  對與(yu) 年輕人發展密切相關(guan) 的租房市場,北京的態度是既要大力發展,又要強力規範,並從(cong) 源頭做起。《條例》明確,北京在編製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計劃時,要單列租賃住房用地供應計劃。《條例》鼓勵將非居住存量住房屋按照規定改建為(wei) 租賃住房,鼓勵通過閑置住房出租、盤活宅基地閑置住房出租等方式增加供給。

  對近年來租房人遭遇較多的被克扣租金押金、長租公寓“爆雷”、“個(ge) 人二房東(dong) ”跑路等市場亂(luan) 象,《條例》進行了明確規範。在主體(ti) 方麵,規定住房租賃企業(ye) 、房地產(chan) 經紀機構應當具備相應的資金、人員和管理能力,並將“個(ge) 人二房東(dong) ”納入監管,規定個(ge) 人轉租住房超過規定數量應當申請住房租賃企業(ye) 設立登記,並明確對違法行為(wei) 的處罰要求。據悉,此舉(ju) 為(wei) 解決(jue) “個(ge) 人二房東(dong) ”痼疾提供法律依據。

  《條例》還對押金收取、“租金貸”等作出嚴(yan) 格規範。《條例》明確,金融機構發放租金貸款金額不得高於(yu) 租賃合同金額,貸款期限不得超過租賃合同期限,發放貸款頻率應當與(yu) 承租人支付租金頻率匹配。

  除了“強監管”外,《條例》還明確要保護承租人的基本居住權益。尤其明確出租人不得采取停止供水、供電、供熱、供燃氣或者采取暴力、威脅等方式強行解除合同、收房。

  目前住房租賃市場的主體(ti) 大部分是散戶對散戶,租金調控的手段少、難度大。《條例》禁止住房租賃企業(ye) 、房地產(chan) 經紀機構哄抬租金、捆綁消費、捏造散布漲價(jia) 信息等擾亂(luan) 市場秩序的行為(wei) ,提出要防止企業(ye) 在資本的助推下惡性競爭(zheng) ,炒作、推高租金,同時防止“租金貸”異化為(wei) 融資手段,防範企業(ye) 營造“資金池”,從(cong) 製度上遏製企業(ye) 盲目擴張、跑馬圈地的衝(chong) 動,降低長租公寓暴雷風險。《條例》還規定,租金明顯上漲或可能明顯上漲時,北京市政府可采取漲價(jia) 申報、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漲幅等價(jia) 格幹預措施穩定租金水平。

  群租也是租房市場的頑疾,對此,《條例》嚴(yan) 禁群租,規定人均使用麵積和每個(ge) 房間居住人數須符合規定。

  《條例》同時明確賦予街道辦、鄉(xiang) 鎮政府對違法群租的管理職責和處罰權,北京市將2013年以來開展的群租房治理實踐經驗上升為(wei) 地方性法規。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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