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最高檢掛牌督辦3起特大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案件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北京12月13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何春中)記者今天從(cong) 公安部獲悉,為(wei) 依法嚴(yan) 厲打擊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全力推進“拔釘”“斷流”等專(zhuan) 項行動,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掛牌督辦第二批3起特大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全力緝捕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集團頭目和骨幹。這是今年以來“拔釘”“斷流”等專(zhuan) 項行動中的重點案件,涉案金額巨大,社會(hui) 危害嚴(yan) 重,目前仍有部分犯罪分子畏罪潛逃、逍遙法外。
近年來,各級檢察機關(guan) 、公安機關(guan) 深入貫徹落實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關(guan) 於(yu) 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際聯席會(hui) 議部署,密切配合、多措並舉(ju) ,始終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依法、從(cong) 嚴(yan) 、全鏈條打擊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guan) 聯犯罪,深挖電信網絡詐騙集團幕後“金主”,打擊懲處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今年6月“拔釘”行動開展以來,國務院聯席辦先後將470餘(yu) 名電信網絡詐騙集團頭目和骨幹納入重點緝捕範圍。截至目前,公安機關(guan) 已抓獲其中240餘(yu) 名,檢察機關(guan) 已逮捕150餘(yu) 名、起訴80餘(yu) 名。在公安部A級通緝令公開通緝的12名電信網絡詐騙集團重大頭目和骨幹人員中,公安機關(guan) 已抓獲10名,檢察機關(guan) 起訴6名,其他犯罪嫌疑人正在全力緝捕中。
為(wei) 依法嚴(yan) 厲打擊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集團囂張氣焰,最高檢、公安部聯合掛牌督辦了第一批5起特大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相關(guan) 地方檢察機關(guan) 、公安機關(guan) 加強研判分析,強化協作配合,推動打擊工作取得階段性重大進展。其中,浙江“12.30”電信網絡詐騙案已抓獲11名主犯,判決(jue) 4名。主要組織者葛某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ge) 人全部財產(chan) ,其餘(yu) 3名主犯均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福建“4.09”電信網絡詐騙案已抓獲主犯李某濱,深挖發現的另外3個(ge) 詐騙窩點,陸續抓獲相關(guan) 組織者、管理者10人,均已提起公訴,同步查扣涉案財物價(jia) 值2億(yi) 餘(yu) 元。
工作中,最高檢和公安部建立了常態化掛牌督辦工作機製,並於(yu) 近日聯合掛牌督辦第二批3起特大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案件。這3起案件分別是浙江桐鄉(xiang) “3.03”電信網絡詐騙案、湖北鹹寧“3.03”電信網絡詐騙案、四川南充“4.01”電信網絡詐騙案。
最高檢、公安部有關(guan) 負責人表示,全國檢察機關(guan) 和公安機關(guan) 將認真貫徹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堅持以“零容忍”的態度,全力抓捕、從(cong) 嚴(yan) 懲治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集團頭目和骨幹,堅決(jue) “打財斷血”,有力斬斷犯罪鏈條,全力追贓挽損,切實守護人民群眾(zhong) 合法權益和財產(chan) 安全。檢察機關(guan) 和公安機關(guan) 正告相關(guan) 違法犯罪嫌疑人,認清形勢、珍惜機會(hui) ,不要心存任何僥(jiao) 幸,盡快投案自首,爭(zheng) 取寬大處理。
最高檢公安部聯合掛牌督辦的第二批3起特大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為(wei) :
1.浙江桐鄉(xiang) “3.03”電信網絡詐騙案
2021年7月,浙江公安機關(guan) 在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線索開展集中研判時,深挖出一個(ge) 盤踞在境外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集團。公安機關(guan) 初步查明,該犯罪集團在境外商業(ye) 園區設立虛假公司,組織人員偷渡到境外從(cong) 事詐騙活動,通過在境外搭建的虛假網絡投資平台對我國公民實施詐騙。
2.湖北鹹寧“3.03”電信網絡詐騙案
2021年4月,湖北公安機關(guan) 在偵(zhen) 辦本地案件時,深挖出一個(ge) 盤踞在境外,專(zhuan) 門為(wei) 電信網絡詐騙團夥(huo) 提供洗錢服務的“地下錢莊”。公安機關(guan) 順線追查,發現一個(ge) 通過冒充金融公司客服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的犯罪集團,初步查明作案800餘(yu) 起。該詐騙集團與(yu) 境外“地下錢莊”長期勾連,形成“境內(nei) 引流推廣一境外實施詐騙一地下錢莊運作一贓款回流境內(nei) ”的犯罪鏈條。
3.四川南充“4.01”電信網絡詐騙案
2021年2月,四川公安機關(guan) 從(cong) 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線索入手,深挖出盤踞在境外的10餘(yu) 個(ge) 電信網絡詐騙團夥(huo) ,涉及犯罪人員800餘(yu) 名。經查,這些犯罪團夥(huo) 從(cong) 國內(nei) 招募人員赴境外從(cong) 事詐騙活動,利用虛假投資APP,通過網絡交友、誘導投資等方式對國內(nei) 公民實施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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