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總工會要求完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協商協調機製
央視網消息:日前,全國總工會(hui) 印發《關(guan) 於(yu) 推進新就業(ye) 形態勞動者權益協商協調機製建設工作的通知》,要求以貨運、網約車、快遞、網約配送等行業(ye) 的12家頭部平台企業(ye) 為(wei) 重點,推動建立與(yu) 勞動者的協商協調機製,暢通和規範勞動者的訴求表達、利益協調通道。
針對平台企業(ye) 經營區域跨度大、用工關(guan) 係複雜、協商主體(ti) 多元等特點,《通知》要求發揮全國工會(hui) 組織係統合力,由平台企業(ye) 總部所在地省(市)總工會(hui) 牽頭、有關(guan) 全國產(chan) 業(ye) 工會(hui) 配合,共同解決(jue) 協商代表產(chan) 生、協商議題確定、協商會(hui) 議召開、協商成果落地等問題,推動頭部平台企業(ye) 建立與(yu) 勞動者代表的協商機製,定期就計件單價(jia) 、抽成比例、報酬支付、勞動強度、工作時間、勞動安全和訂單分配、獎懲製度、補充保險等事項開展協商,保障勞動者的知情權、表達權和建議權。此外,為(wei) 了增強職工方協商代表履職能力,《通知》要求建立相應的經費補貼機製。
《通知》同時還提出在地市級以下層級,推進工會(hui) 組織與(yu) 行業(ye) 協會(hui) 、平台合作用工企業(ye) 開展集體(ti) 協商、簽訂集體(ti) 合同,不斷提高新就業(ye) 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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