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聯合發文規範旅遊客運安全帶使用
文化和旅遊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聯合印發《關(guan) 於(yu) 進一步規範旅遊客運安全帶使用 保障遊客出行安全有關(guan) 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文化和旅遊、公安、交通運輸部門,牢固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理念和事前預防、主動防控思想,全麵推進遊客出行期間全程規範使用安全帶,以“小切口”解決(jue) 安全生產(chan) “大問題”,全力防範化解旅遊和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風險,遏製重特大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zhong) 生命財產(chan) 安全。
通知明確:
各地文化和旅遊部門要督促指導旅行社將遊客規範使用安全帶作為(wei) 旅遊安全全鏈條管理的重要環節,在與(yu) 旅遊包車企業(ye) 訂立合同時,對完善安全管理製度、加強遊客出行安全管理和服務、規範使用安全帶等進行明確約定,落實安全事項告知責任。對安全帶殘缺不全、裝置損壞、座套遮擋等問題導致無法正常使用的,旅遊包車企業(ye) 要立即采取措施糾正,安全帶恢複正常使用功能前不得安排運輸任務。
各地文化和旅遊部門要督促旅行社在遊客行前說明中,對規範使用安全帶等注意事項作重點說明,導遊在發車前(包含車輛途中休息再次發車時)應當提醒遊客全程係好安全帶,並在行車途中特別是行經高速公路、危險路段時監督提醒遊客檢查、係好安全帶;對不聽勸導、堅持不使用安全帶的,在車輛安全停靠的前提下,與(yu) 駕駛員共同做好勸導服務。定線旅遊客運車輛在客運站發車的,客運站經營者要嚴(yan) 格落實“三不進站、六不出站”要求,確保出站遊客係好安全帶。
各地公安部門要持續深化“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以高速公路收費站、服務區、景區周邊道路等大中型客車通行集中的路段為(wei) 重點,加大現場執法檢查力度,依法查處糾正駕駛員和遊客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等違法違規行為(wei) ;各地文化和旅遊部門要把督促遊客規範使用安全帶情況作為(wei) 檢查旅行社安全工作的重要內(nei) 容,將未履行督促遊客係好安全帶的旅行社、導遊納入文明旅遊評價(jia) 範圍。
嚴(yan) 格事故倒查和曝光警示。對已經發生的旅遊包車安全事故,各地公安、交通運輸、文化和旅遊部門要根據事故調查結果,依法依規追究相關(guan) 企業(ye) 單位和人員責任。對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安全帶使用問題突出、安全事故多發、用車“五不租”製度不落實(即不租用未取得相應客運經營許可的經營者車輛、未持有效道路運輸證的車輛、未安裝衛星定位裝置的車輛、未投保承運人責任險的車輛、未簽訂包車合同的車輛)的旅行社和旅遊包車企業(ye) ,加大警示曝光力度,壓實企業(ye) 安全生產(chan) 主體(ti) 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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