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延長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補足期限
央視網消息:“文旅之聲”微信公眾(zhong) 號消息,2月9日,文旅部發布關(guan) 於(yu) 延長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補足期限的通知。
當前,隨著疫情防控措施的不斷優(you) 化,旅行社處於(yu) 恢複發展的重要時期。為(wei) 進一步用好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以下簡稱“保證金”)政策,支持旅行社恢複發展,現就延長保證金補足期限的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按照《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關(guan) 於(yu) 進一步調整暫退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相關(guan) 政策的通知》(文旅發電〔2022〕61號)要求享受暫退或暫緩交納保證金政策的旅行社,補足保證金期限延至2024年3月31日。
二、2023年4月1日(含當日)以後取得旅行社業(ye) 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可申請暫緩交納保證金,補足保證金期限為(wei) 2024年3月31日。
三、通過銀行擔保及保險形式交納的保證金、被法院凍結的保證金不在暫退、緩交範圍之內(nei) 。
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要深刻認識當前旅遊市場恢複發展的階段性特點,指導相關(guan) 旅行社企業(ye) 在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台及時完成保證金信息變更和備案工作,督促旅行社依法依規經營,高度重視旅遊市場秩序問題,對侵害旅遊者合法權益的行為(wei) 要依法處理,確保旅遊者合法權益不因保證金政策調整而減弱。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