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毆打至產生不可逆損傷,誰來保護“少年的Ta”
作者:土土絨
一群女孩手腳並用,毆打另一名女孩,還將其推入小河中,並舉(ju) 起手機錄製視頻;被打女孩上身可見傷(shang) 痕,跪在地上向施暴者說“對不起”……這是近日在網上流傳(chuan) 的一個(ge) 視頻。據了解,事情發生在海南臨(lin) 高,其中,被打女孩是當地某中學的初一學生,今年才13歲。
視頻中的暴力行為(wei) 令人不寒而栗!到底有多大仇多大怨,讓這些女孩如此欺淩同齡人?被打女孩的舅母劉女士稱,3月13日,被打女孩和同校學生一同出校,先後被帶到臨(lin) 高縣多文鎮與(yu) 加來鎮,其間有多名陌生女孩以“看她不順眼”為(wei) 由,對其進行了多次毆打,並控製其行動自由。
她們(men) 以“如果逃跑報警,就去毆打父母”為(wei) 由,數次對被打女孩進行威脅、恐嚇。3月18日,被打女孩自行逃脫,徒步跑回位於(yu) 臨(lin) 高縣城的家中,因害怕報複,告訴父母“隻是不小心摔倒”。事後家屬在網上看到施暴者拍攝的視頻,幾番詢問被打女孩,她才承認被霸淩,並講述了這幾天的遭遇。
如果這一說法屬實,就說明霸淩不是短時發生的,被打女孩被限製人身自由長達6天——這也是這起事件最令人震驚的地方。在這6天裏到底發生了什麽(me) ,我們(men) 隻能從(cong) 網上的視頻了解少許,如果施暴者沒有拍攝視頻並上傳(chuan) 網絡,這件事或許永遠不會(hui) 有人知道。
施暴者敢如此囂張,很可能與(yu) 被打女孩的家庭有關(guan) 。劉女士表示,被打女孩平時開朗活潑,成績中等,但家庭情況較為(wei) 拮據。父親(qin) 因身體(ti) 殘疾隻能以拉三輪車為(wei) 生,母親(qin) 是聾啞人,在學校門口推車擺攤賣零食。或許,正是因為(wei) 感覺父母無法保護自己,女孩在被毆打後才選擇了沉默。而施暴者也正是因為(wei) 她“好欺負”,才如此肆無忌憚。
這起霸淩事件已經造成了惡劣的後果。被打女孩左耳鼓膜穿孔,眼睛有異物插入,造成了視力下降,屬不可逆的損傷(shang) 。目前,海南省臨(lin) 高縣教育局已對此事展開調查,學校已對受害學生進行了探望,公安部門正在嚐試協調雙方家屬處理後續事宜。
但是,在此之前必須要追問的是:事情是怎麽(me) 發展到如此嚴(yan) 重的地步的?假如視頻沒有曝光,女孩能向誰求助?
從(cong) 學校看,被打女孩連續被控製人身自由6天,老師沒有發覺和作出反應嗎?從(cong) 社會(hui) 看,視頻顯示暴力行為(wei) 發生在戶外,在這6天裏,有沒有人發現?發現之後是否采取了措施?此外,如此嚴(yan) 重的霸淩不可能突然發生,在此之前,施暴者是否已經與(yu) 被打女孩發生過矛盾衝(chong) 突?學校有沒有及時介入?
未成年人之間的暴力衝(chong) 突,不能簡單地歸結為(wei) “孩子之間的玩笑”。2020年,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表決(jue) 通過,並於(yu) 2021年6月實施。新法首次對學生欺淩進行了定義(yi) ,並明確規定,學校應當建立學生欺淩防控工作製度。對實施欺淩的未成年學生,學校應當根據欺淩行為(wei) 的性質和程度,依法加強管教。對嚴(yan) 重的欺淩行為(wei) ,學校不得隱瞞,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guan) 、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配合相關(guan) 部門依法處理。
2020年,最高檢等9部門建立起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製報告製度,要求國家機關(guan) 、法律法規授權行使公權力的各類組織及法律規定的公職人員,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ye) 的各類組織及其從(cong) 業(ye) 人員,在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麵臨(lin) 不法侵害危險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guan) 報案或舉(ju) 報。
就目前的信息來看,這場延續6天的欺淩竟然無聲無息,沒有任何一個(ge) 人、任何一個(ge) 組織發覺並報告,讓人遺憾。被欺淩者令人心疼,施暴者則令人心痛。誰來保護被欺淩者?誰來引導施暴者走出暴力?針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措施又是如何集體(ti) 失靈的?一個(ge) 個(ge) 問號亟待拉直,當地有關(guan) 部門應當以詳盡的調查來回應社會(hui) 關(guan) 切,並嚴(yan) 肅追責,盡快堵上未成年人保護網上的漏洞。(土土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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