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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首例大象公益訴訟開庭:環保組織訴西雙版納野象穀景區虐待動物

發布時間:2023-04-10 16:10:00來源: 澎湃新聞

  4月10日,全國首例亞(ya) 洲象公益訴訟案在昆明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開庭,環保組織北京市昌平區多元智能環境研究所起訴西雙版納野象穀景區作為(wei) 公益類單位卻組織亞(ya) 洲象表演搞營利活動,涉嫌虐待野生動物。

  上述環保組織向澎湃新聞提供的起訴書(shu) 顯示,原告北京市昌平區多元智能環境研究所請求法庭判令被告西雙版納野象穀景區停止大象學校對大象的表演訓練及表演項目等虐待大象的活動;判令被告在國家級主流媒體(ti) 上針對其虐待野生動物、侵害動物權益的行為(wei) 賠禮道歉;判令被告對園區內(nei) 野生動物受到的身體(ti) 長期心理創傷(shang) 、身體(ti) 創傷(shang) 進行賠償(chang) 或者給與(yu) 心理與(yu) 生理長期康複治療,並對符合放歸條件的亞(ya) 洲象放歸自然等。

  起訴書(shu) 顯示,經原告初步調查,被告地處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勸養(yang) 子保護區、“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與(yu) 生物圈保護區”之內(nei) ,是中國首家以動物保護和環境保護為(wei) 主題的國家公園。

  北京市昌平區多元智能環境研究所認為(wei) ,被告以公園旅遊服務、亞(ya) 洲象馴養(yang) 、繁殖、演出等為(wei) 主要業(ye) 務的企業(ye) 。被告所屬行業(ye) 為(wei) 公共設施管理業(ye) ,屬於(yu) 公益類事業(ye) ,承擔著“中國雲(yun) 南亞(ya) 洲象種源繁育基地”項目。其設立的主要目的是保護具有國家代表性的大麵積自然生態係統,實現自然資源科學保護和合理利用,但是被告實際上長期從(cong) 事危害瀕危野生動物,損害自然生態係統的行為(wei) 。

  北京市昌平區多元智能環境研究所列出的證據顯示:西雙版納野象穀景區在向國家知識產(chan) 權局提交的一項專(zhuan) 利申請《一種大象培訓和馴養(yang) 的方法》中明確提到這項專(zhuan) 利的目的是馴化大象;在專(zhuan) 利中對大象的訓練方法裏,反複提到用象鉤或者是釘子鉤大象的智慧瘤、肩部以及屁股等傷(shang) 害大象的方式訓練;並且對大象的訓練動作涉及騎背、拜佛、坐油桶、站立行走、按摩等不符合大象日常生活習(xi) 性和天性的動作。

  起訴書(shu) 還提到,被告在園區內(nei) 設置大象學校,對園區內(nei) 的亞(ya) 洲象進行表演訓練,並且開展亞(ya) 洲象各種表演,其中有大象套圈、大象踢球、大象跳繩等違背亞(ya) 洲象天性的動作表演。

  原告認為(wei) ,上述被告的專(zhuan) 利和訓練、表演、學校培訓等行為(wei) 不僅(jin) 會(hui) 給大象的身體(ti) 帶來嚴(yan) 重的損傷(shang) ,還會(hui) 使大象在反複的殘酷訓練中心理受到嚴(yan) 重損害,扭曲了亞(ya) 洲象的天性,使亞(ya) 洲象不能以其自然天性的狀態生存,反而是長期處在人工控製下,這與(yu) 國家批準被告建立亞(ya) 洲象種源繁育基地的目的背道而馳, 並且與(yu) 我國針對亞(ya) 洲象這種旗艦物種的拯救性原則南轅北轍。

  因此,原告依據《環境保護法》、《野生動物保護法》、《最高人民法院關(guan) 於(yu) 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等相關(guan) 法律法規,依法提起公益訴訟。

  該案於(yu) 2023年4月10日15時,在昆明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開庭。

  公開資料顯示,亞(ya) 洲象是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且是《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中所列的瀕危動物,目前在我國的種群數量維持在300頭左右。原告北京市昌平區多元智能環境研究所是在民政部門注冊(ce) 成立的,維護社會(hui) 公共利益,且從(cong) 事環境保護公益活動的非營利社會(hui) 組織。被告西雙版納野象穀景區有限公司(曾用名:西雙版納金孔雀旅遊集團野象穀景區有限公司),成立於(yu) 2003年,其主要業(ye) 務是公園旅遊服務、公園經營、住宿、餐飲、歌舞表演、旅遊產(chan) 品等,在工商資料中注明其業(ye) 務還有亞(ya) 洲象馴養(yang) 、繁殖、演出等。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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