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翁之意不在“圈”!中紀委網站發文揭批“圈子文化”
湖北長江出版傳(chuan) 媒集團有限公司、長江出版傳(chuan) 媒股份有限公司原黨(dang) 委書(shu) 記、董事長陳義(yi) 國熱衷“圈子文化”,被開除黨(dang) 籍和公職;四川省天府新區行政審批局原黨(dang) 組成員胡澤龍搞團團夥(huo) 夥(huo) ,導致單位“圈子文化”盛行……近期,紀檢監察機關(guan) 多起通報案例中直指“圈子文化”,再次敲響警鍾:堅決(jue) 遠離各種小圈子,搞這種東(dong) 西總有一天會(hui) 出事!
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hui) 強調,“對在黨(dang) 內(nei) 搞政治團夥(huo) 、小圈子、利益集團的人決(jue) 不手軟”。《關(guan) 於(yu) 新形勢下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的若幹準則》指出,“黨(dang) 員、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不準在黨(dang) 內(nei) 搞小山頭、小圈子、小團夥(huo) ”。《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紀律處分條例》中,針對“在黨(dang) 內(nei) 搞團團夥(huo) 夥(huo) 、結黨(dang) 營私、拉幫結派、培植個(ge) 人勢力等非組織活動”,清晰地劃出了紀律紅線。防止形成小圈子、反對“圈子文化”,必須引起各級黨(dang) 組織和廣大黨(dang) 員幹部的高度重視。
“圈子文化”是一種畸形文化,使正常的黨(dang) 內(nei) 關(guan) 係庸俗化,形成不正常的人身依附關(guan) 係和庸俗的利益關(guan) 係。縱觀諸多黨(dang) 員幹部嚴(yan) 重違紀違法案,不少人正是從(cong) 圈子裏的“投桃報李”一步步走向失控,最終滑向違法犯罪的深淵。有的長期聚在一起,吃喝玩樂(le) 形成“酒局圈”;有的利用群聊互通政商信息,形成權錢交易的“微信圈”;有的打著“幹親(qin) ”旗號,為(wei) 商人老板站台形成“親(qin) 戚圈”;有的通過所謂的興(xing) 趣愛好,搞一些“球友圈”“麻將圈”“釣魚圈”……入圈者的醉翁之意不在“圈”,而在形形色色圈子背後的權力變現。
信奉拉幫結派搞“圈子文化”,利用團團夥(huo) 夥(huo) 搞以權謀私,是對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態的嚴(yan) 重破壞。黨(dang) 員領導幹部要從(cong) 自身做起,發揮好“關(guan) 鍵少數”的作用,自覺遠離各種小圈子。紀檢監察機關(guan) 要強化對“一把手”的監督,通過製度建設和文化浸潤一體(ti) 發力,堅決(jue) 拆碼頭、鏟山頭、破圈子,持續修複政治生態,推動構建清清爽爽的同誌關(guan) 係、規規矩矩的上下級關(guan) 係。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