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人獲刑 山西代縣大紅才礦業透水事故一審宣判
日前,記者從(cong) 山西高院獲悉,山西省代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陳果亮等16人犯重大責任事故罪一案一審公開宣判。
經審理查明,2021年6月10日,代縣大紅才礦業(ye) 有限公司因違規開采,導致發生透水事故,造成13名工人遇難。法院認為(wei) ,陳果亮等16名被告人,作為(wei) 涉案企業(ye) 的實際控製人、管理指揮者和生產(chan) 作業(ye) 的直接責任人,違反有關(guan) 安全管理規定,發生重大傷(shang) 亡事故,均已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且情節特別惡劣。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行為(wei) 性質、量刑情節和對社會(hui) 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判決(jue) 。對被告人陳果亮等16名被告人,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分別判處五年十一個(ge) 月至二年六個(ge) 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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