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第二檢察廳負責人就檢察機關懲治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失管涉毒犯罪典型案例回答記者提問
央視網消息:最高檢第二檢察廳負責人就檢察機關(guan) 懲治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失管涉毒犯罪典型案例回答記者提問。
6月26日是第三十六個(ge) 國際禁毒日。當天,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5件檢察機關(guan) 懲治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失管涉毒犯罪典型案例。記者就典型案例發布的背後考量、典型案例的內(nei) 容及特點等問題對最高檢第二檢察廳負責人進行了采訪。
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
示範指導作用
問:最高檢編發這批典型案例是基於(yu) 什麽(me) 考慮?
答:禁毒工作事關(guan) 國家安危、民族興(xing) 衰、人民福祉,厲行禁毒是黨(dang) 和國家的一貫主張。近年來,在依法從(cong) 嚴(yan) 懲處毒品犯罪的高壓態勢下,傳(chuan) 統毒品銷售渠道日漸收窄,但部分國家規定管製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卻流入非法渠道,被作為(wei) 毒品替代物濫用的情況呈頻發態勢,且相關(guan) 案件增長較快。國家規定管製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必須依法嚴(yan) 格規範使用,國家製定完善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等一係列法律法規,均在不斷強化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監督管理。檢察機關(guan) 應當積極發揮法律監督職能,積極參與(yu) 相關(guan) 問題的綜合治理。
2022年,最高檢針對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等新型毒品犯罪多發、法律適用難度增大等問題,編發了第三十七批指導性案例,為(wei) 辦理涉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犯罪案件的法律適用等工作提供了指引。2021年,最高檢針對不法分子利用寄遞渠道實施販運毒品,包括國家管製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等犯罪高發問題,向國家郵政局製發了“七號檢察建議”。2022年11月,最高檢、國家郵政局等12家單位共同製定並發布《關(guan) 於(yu) 進一步加強郵件快件寄遞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推動強化寄遞安全監管。今年5月,最高檢、國家郵政局等17部門共同部署開展了平安寄遞專(zhuan) 項行動,集中整治寄遞渠道安全隱患,依法打擊非法寄遞毒品等違法犯罪活動。
從(cong) 檢察機關(guan) 辦案情況來看,當前涉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犯罪仍較多發,特別是醫療從(cong) 業(ye) 人員在管理、使用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過程中違反法律規定,導致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被非法利用,甚至流入製販毒渠道,社會(hui) 危害嚴(yan) 重。對此,檢察機關(guan) 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能動履職,從(cong) 嚴(yan) 懲治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失管涉毒犯罪,積極推動有關(guan) 部門強化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監管,在此過程中辦理了一批典型案件。今天發布的典型案例,就是從(cong) 各地檢察機關(guan) 報送的50餘(yu) 件優(you) 秀案件中甄選的具有指導意義(yi) 的案件。
發布這批典型案例,既是充分發揮典型案例對檢察機關(guan) 類案辦理的示範、指導作用,也是向社會(hui) 傳(chuan) 遞檢察機關(guan) 依法嚴(yan) 厲懲治涉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犯罪的堅定立場,對社會(hui) 行為(wei) 起到法治宣傳(chuan) 、警示、引導作用,提升全社會(hui) 識毒、防毒、拒毒的法治意識和能力。
醫療從(cong) 業(ye) 人員
成為(wei) 藥品失管涉毒犯罪的主體(ti)
問:這批典型案例的內(nei) 容及其呈現出的特點是什麽(me) ?
答:本次發布的5件典型案例中,案例一是廣東(dong) 孫某販賣毒品、強奸、傳(chuan) 授犯罪方法、巫某文販賣毒品、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案。該案係醫務人員夥(huo) 同他人販賣國家規定管製的精神藥品力月西(咪達唑侖(lun) )、地佐辛,部分藥品被用於(yu) 迷奸犯罪的惡性案件。檢察機關(guan) 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深挖出傳(chuan) 授犯罪方法、強奸、向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等犯罪線索,及時追訴遺漏罪行,實現對毒品犯罪的全鏈條打擊。
案例二是北京張某詐騙、周某等人非法提供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案。該案醫務人員張某為(wei) 滿足毒癮,將國家管製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鹽酸呱替啶(杜冷丁)、地佐辛開具在住院患者名下,後將藥品拿走自用,該醫院其他醫護人員還違規向其提供上述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檢察機關(guan) 依法提前介入引導偵(zhen) 查,準確認定案件事實,及時追訴多名漏犯,製發檢察建議推動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領域專(zhuan) 項治理。
案例三是福建方某等人販賣毒品案。該案係多名社區衛生服務站、診所、村衛生室的醫務人員向販毒人員販賣國家管製精神藥品複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的案件,犯罪隱蔽性強、社會(hui) 危害大。檢察機關(guan) 在對醫務人員販賣精神藥品犯罪嚴(yan) 厲打擊的同時,針對辦案中發現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管理漏洞,製發檢察建議,推動開展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專(zhuan) 項整治活動,取得良好辦案效果。
案例四是河南李某君等人販賣毒品案。該案醫務人員喻某才為(wei) 非法牟利,在收受販毒人員好處費的情況下,以虛構病患的名義(yi) 從(cong) 其所在醫院套出國家管製的麻醉藥品販賣給販毒人員。檢察機關(guan) 在嚴(yan) 懲毒品犯罪的同時,綜合運用檢察建議、推動強化醫務人員教育管理、督促相關(guan) 部門吊銷被告人醫師執業(ye) 資格等手段,有效切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涉毒渠道。
案例五是湖南肖某鋒等人販賣毒品案。該案是美沙酮維持藥物治療中心醫務人員向吸毒人員非法販賣國家管製的麻醉藥品美沙酮。檢察機關(guan) 依托偵(zhen) 查監督與(yu) 協作配合機製,對案件證據的收集和固定提出意見,並按照罪責刑相適應原則,提出了確定刑量刑建議,實現客觀公正、不枉不縱的辦案效果,同時推動涉案醫院美沙酮維持藥物治療活動的依法規範進行。
這批典型案件呈現以下特點:
一是犯罪主體(ti) 多為(wei) 醫療從(cong) 業(ye) 人員。這些人員涉及醫院、社區衛生服務站、診所、村衛生室、維持藥物治療中心等醫療機構。涉案的醫療從(cong) 業(ye) 人員具有專(zhuan) 業(ye) 醫療知識,熟知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屬性,但為(wei) 了牟取非法利益,不惜鋌而走險,利用管理、使用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便利條件,與(yu) 販毒、吸毒人員相勾結,通過各種非法手段將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套出,販賣給販毒、吸毒人員,有的甚至被用於(yu) 迷奸犯罪,社會(hui) 危害非常嚴(yan) 重。有的醫療從(cong) 業(ye) 人員違規提供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給吸毒人員作為(wei) 毒品替代物使用。
二是檢察監督辦案力度持續加大。相較於(yu) 海洛因等傳(chuan) 統毒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作為(wei) 毒品替代物的種類多、販運隱蔽、查處難度大。特別是對於(yu) 醫療從(cong) 業(ye) 人員利用管理、使用麻醉藥品、精神藥品便利條件實施的相關(guan) 犯罪,司法辦案麵臨(lin) 諸多難點。辦理上述案件時,檢察機關(guan) 注重提前介入、引導偵(zhen) 查,依法全麵收集、固定證據。著重收集、審查判斷涉及毒品犯罪的信息流、物質流和資金流等客觀性證據,審查涉案人員對於(yu) 毒品犯罪的主觀明知。堅持引導偵(zhen) 查與(yu) 自行偵(zhen) 查相結合,完善證據鏈條,夯實證據基礎。在罪與(yu) 非罪、此罪與(yu) 彼罪判斷方麵,綜合運用邏輯和經驗分析判斷,準確認定案件事實,依法嚴(yan) 厲打擊毒品犯罪,深挖關(guan) 聯犯罪,追捕追訴上下遊犯罪,實現對毒品犯罪的全鏈條打擊。
三是推動源頭治理效果顯著。檢察機關(guan) 在依法懲治犯罪的同時,堅持治罪與(yu) 治理並重,依法能動履職,督促有關(guan) 部門加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管理監督。加強與(yu) 衛生健康等部門聯動配合,通過檢察建議等形式督促吊銷涉案醫務人員醫師執業(ye) 資格,強化醫務人員教育管理,整治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管理漏洞,推動加大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監管力度,切實避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流入非法渠道,取得了顯著成效。
形成工作合力
嚴(yan) 厲懲治藥品失管涉毒犯罪
問:對於(yu) 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失管涉毒問題,檢察機關(guan) 還準備加強哪些方麵的工作?
答:相較於(yu) 近年來毒品犯罪案件數量逐年下降,涉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犯罪案件數量逆勢上升的情況,檢察禁毒工作亟需綜合施策。我們(men) 將著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繼續嚴(yan) 厲懲治毒品犯罪。堅持整體(ti) 從(cong) 嚴(yan) 的總基調不變,突出打擊重點,嚴(yan) 厲懲治涉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犯罪,做到罰當其罪。切實發揮檢察職責,注重審查涉毒犯罪線索和毒品來源,加強對非法套購、販賣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等毒品犯罪的查處力度,通過監督立案、追捕、追訴等,精準指控犯罪,全鏈條懲治“上下遊”等關(guan) 聯性毒品犯罪。同時,充分發揮數字檢察數據碰撞、比對功能,通過對案件數據共享歸集、案發規律梳理、類案線索研判等流程,形成高質量的類案監督線索,精準追訴涉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等毒品犯罪。
二是進一步形成工作合力。檢察機關(guan) 將繼續加強與(yu) 公安機關(guan) 、法院的協作配合,形成打擊涉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等毒品犯罪的工作合力。依托偵(zhen) 查監督與(yu) 協作配合平台,強化與(yu) 公安機關(guan) 溝通會(hui) 商,進一步構建以客觀性證據為(wei) 核心的審查模式,完善證明指控體(ti) 係。針對涉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犯罪法律適用難點問題,與(yu) 法院共同加強研究,明確司法適用標準,確保罪責刑相適應。深入推進毒品犯罪“打財斷血”工作,加強對涉毒資產(chan) 查證,加大涉毒洗錢查處力度,徹底摧毀毒品犯罪的經濟基礎。強化對涉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等毒品犯罪案件的訴訟監督,切實維護司法公正和法律權威。
三是進一步推進綜合治理。在依法打擊涉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犯罪的同時,推動衛生健康等部門加強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監管,推動整治“掛空床”、監守自盜等違法犯罪行為(wei) ,切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違法套購利益渠道。持續抓好“七號檢察建議”貫徹落實,紮實開展平安寄遞專(zhuan) 項行動,確保“實名收寄、收寄驗視、過機安檢”製度嚴(yan) 格執行,避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通過寄遞渠道非法流轉。通過以案說法、編發典型案例等形式,廣泛開展禁毒宣傳(chuan) 教育工作,提升醫療從(cong) 業(ye) 人員和社會(hui) 公眾(zhong) 的法律意識、禁毒意識,共同推進涉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犯罪問題綜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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