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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網信辦再為“自媒體”劃紅線:新規有何亮點?

發布時間:2023-07-12 16:59:00來源: 央視新聞

  近年來,自媒體(ti) 的出現豐(feng) 富了網民業(ye) 餘(yu) 生活,也為(wei) 從(cong) 業(ye) 者提供了展現自我的廣闊平台。但隨之而來的自媒體(ti) 亂(luan) 象也與(yu) 日俱增。昨天(10日),中央網信辦發布通知,對各地網信主管部門提出嚴(yan) 防假冒仿冒行為(wei) 、強化資質認證展示等13項加強“自媒體(ti) ”管理的工作要求。這13條新規有何亮點?明確了哪些主體(ti) 責任?能否起到“打蛇打七寸”的效果?

  13條新規

  中央網信辦再為(wei) "自媒體(ti) "劃紅線

  這13項工作要求包括:嚴(yan) 防假冒仿冒行為(wei) ;強化資質認證展示;規範信息來源標注;加強信息真實性管理;加注虛構內(nei) 容或爭(zheng) 議信息標簽;完善謠言標簽功能;規範賬號運營行為(wei) ;明確營利權限開通條件;限製違規行為(wei) 獲利;完善粉絲(si) 數量管理措施;加大對“自媒體(ti) ”所屬MCN機構管理力度;嚴(yan) 格違規行為(wei) 處置;強化典型案例處置曝光。

  中央網信辦要求各地網信部門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強化業(ye) 務指導和日常監管,開展對資訊、社交、直播、短視頻、知識問答、論壇社區等類型網站平台的督導檢查,督促網站平台嚴(yan) 格對照工作要求抓好貫徹落實,切實加強“自媒體(ti) ”管理。

  新規中有何亮點?

  明確了哪些主體(ti) 責任?

  此次中央網信辦為(wei) “自媒體(ti) ”劃定的13條紅線中有哪些亮點?這13條都明確了哪些主體(ti) 責任?來聽聽專(zhuan) 家的解讀。

  中國科技大學公共事務學院、網絡空間安全學院教授 左曉棟:亮點有以下幾方麵。一是將傳(chuan) 統規定適用於(yu) “自媒體(ti) ”領域,防止留有監管空白。例如,一些自媒體(ti) 賬號中帶有黨(dang) 政軍(jun) 機關(guan) 、新聞媒體(ti) 、行政區劃名稱或者標識,用來實施假冒仿冒。以前類似情況出現在互聯網網站名稱中,要通過域名注冊(ce) 等環節進行管理。對自媒體(ti) 這種業(ye) 態,就需要網站平台強化注冊(ce) 等環節的賬號信息審核。傳(chuan) 統上開辦教育、醫療衛生等方麵的網站,都需要資質,並明確展示。自媒體(ti) 不是網站,那這種服務要不要資質呢?這次文件也明確,要在賬號主頁展示其服務資質等認證材料名稱。

  二是對“自媒體(ti) ”亂(luan) 象有極強的針對性。例如,一些“自媒體(ti) ”為(wei) 了證明“有圖有真相”,使用假的照片、視頻,這次文件要求使用自行拍攝的圖片、視頻的,需逐一標明拍攝時間、地點等相關(guan) 信息。有的“自媒體(ti) ”故意炒作舊聞舊事,對時間地點張冠李戴,這次文件要求必須明確說明當時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還有的“自媒體(ti) ”在末尾以防止失聯、提前關(guan) 注、故留懸念等方式,誘導用戶關(guan) 注其他賬號,試圖構建“自媒體(ti) ”賬號矩陣,以此形成集群效應,這次文件也嚴(yan) 格禁止。

  三是嚴(yan) 厲打擊“自媒體(ti) ”賬號違規運營行為(wei) 。“自媒體(ti) ”亂(luan) 象的根源是利用違法違規手段吸引流量、非法牟利,所以需要運用經濟手段,阻斷其非法牟利途徑。在內(nei) 容上,要求“自媒體(ti) ”不得集納負麵信息、翻炒舊聞舊事、蹭炒社會(hui) 熱點事件、消費災難事故;在宣傳(chuan) 手段上,要求網站嚴(yan) 格執行“一人一號、一企兩(liang) 號”賬號注冊(ce) 規定;在營利途徑上,文件對廣告分成、內(nei) 容分成、電商帶貨、直播打賞等營利權限提出了明確開通條件,而且如果想通過收購已有賬號繞過監管,三個(ge) 月內(nei) 不得賦予其營利權限;在處罰措施上,規定“自媒體(ti) ”被禁言期間必須同步暫停營利權限,因違規行為(wei) 增加的粉絲(si) 數量應當清除。

  新規中為(wei) 何多次提及“真實性”?

  事實上,一段時間以來,公安機關(guan) 一直在加大對自媒體(ti) 編造網絡謠言的亂(luan) 象進行打擊,而在此次新規中我們(men) 也可以看到,規定中多次出現“真實性”這個(ge) 關(guan) 鍵詞,這是為(wei) 何?再來聽聽專(zhuan) 家的解讀。

  中國科技大學公共事務學院、網絡空間安全學院教授 左曉棟:“真實性”是對新聞傳(chuan) 播的基本要求,是社會(hui) 穩定運行的基本條件。但造謠傳(chuan) 謠恰恰是不法“自媒體(ti) ”的生存哲學,所以要對“真實性”作出明確要求,“自媒體(ti) ”要對其發布轉載的信息真實性負責。尤其是涉及國內(nei) 外時事、公共政策、社會(hui) 事件等相關(guan) 信息,應當準確標注信息來源。但這並不是說,互聯網上就不能講故事了,就不能寫(xie) 小說了。“自媒體(ti) ”如果發布含有虛構情節、劇情演繹的內(nei) 容,要以顯著方式標記虛構或演繹標簽。現在深度合成、生成式人工智能應用廣泛,這也不拒絕,但需要明確標注是技術生成。

  新規從(cong) 多方麵明確網站平台責任

  我們(men) 再回到中央網信辦發布的這13條新規中,來看看對網站平台的責任和義(yi) 務是如何規定的。規定中提到,對未認證資質或資質認證已過期的“自媒體(ti) ”,網站平台應當暫停提供相應領域信息發布服務。“自媒體(ti) ”發布信息時,網站平台應當在信息發布頁麵展示“自媒體(ti) ”賬號名稱,不得以匿名用戶等代替。“自媒體(ti) ”發布含有虛構情節、劇情演繹的內(nei) 容,網站平台應當要求其以顯著方式標記虛構或演繹標簽。涉公共政策、社會(hui) 民生、重大突發事件等領域謠言,網站平台應當及時標記謠言標簽。

  此外,規定中有7條專(zhuan) 門提到了網站平台的主體(ti) 責任,比如網站平台應當加強“自媒體(ti) ”賬號信息核查,防止被依法依約關(guan) 閉的賬號重新注冊(ce) 。應當明確營利權限開通條件,限製違規行為(wei) 獲利。“自媒體(ti) ”因違規行為(wei) 增加的粉絲(si) 數量,網站平台應當及時核實並予以清除。並且要求網站平台應當健全MCN機構管理製度,對MCN機構及其簽約賬號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等。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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