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一公司冒用我單位名義或開展不法活動,已調查取證並舉報
央視網消息:據“國資小新”公眾(zhong) 號消息,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發布嚴(yan) 正聲明。國務院國有資產(chan) 監督管理委員會(hui) 研究中心(以下簡稱“我單位”),成立於(yu) 1994年,是國務院國資委唯一直屬研究機構。近期,我單位發現,央資監理產(chan) 業(ye) 發展(內(nei) 蒙古)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冒用我單位名義(yi) ,將我單位注冊(ce) 登記為(wei) 該公司唯一股東(dong) ,並可能存在偽(wei) 造我單位事業(ye) 單位法人證書(shu) 、印章、負責人簽名、假冒我單位下屬企業(ye) 名義(yi) 開展不法活動的情形。
1.該公司與(yu) 我單位無任何隸屬或股權關(guan) 係,也不存在任何投資、合作、業(ye) 務往來關(guan) 係,該公司一切行為(wei) 均與(yu) 我單位無關(guan) ,其假冒我單位下屬企業(ye) 所從(cong) 事的任何行為(wei) ,我單位依法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我單位已就此事進行調查取證並向有關(guan) 市場監管部門舉(ju) 報,保留采取民事訴訟、刑事報案等措施,嚴(yan) 肅追究有關(guan) 責任主體(ti) 的法律責任,堅決(jue) 維護我單位合法權益。
我單位在此提醒有關(guan) 個(ge) 人及組織,辨識不法分子假冒我單位下屬企業(ye) 名義(yi) ,或可能偽(wei) 造我單位證照、印章從(cong) 事的不法行為(wei) ,謹防上當受騙,避免造成損失。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