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合規指引》
光明日報北京9月11日電(記者魯元珍)9月11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合規指引》(以下簡稱《指引》)。這是2008年反壟斷法實施以來,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出台的首部經營者集中監管領域合規指導性文件,對提升經營者集中常態化監管水平具有重要意義(yi) 。
《指引》聚焦經營者集中監管特點以及企業(ye) 合規需求,從(cong) 合規風險、合規管理、合規保障等方麵為(wei) 企業(ye) 提供有益參考。企業(ye) 可以根據經營規模、管理模式、集中頻次、合規體(ti) 係等自身情況,建立健全內(nei) 部合規管理製度,增強合規管理能力。
作為(wei) 推進常態化監管的重要舉(ju) 措,《指引》提出市場監管部門要定期了解企業(ye) 合規情況並給予必要支持,積極開展宣傳(chuan) 和培訓。《指引》重在實現合規效果,不強製要求企業(ye) 單獨建立經營者集中合規製度,避免增加額外合規成本。同時,《指引》充分考慮不同類型企業(ye) 管理模式的差異性以及從(cong) 事投資並購的頻繁程度,在合規建設方麵給予企業(ye) 足夠靈活度;以問題為(wei) 導向,首次引入案例說明,幫助企業(ye) 更好理解投資並購各環節可能麵臨(lin) 的合規風險。
《光明日報》(2023年09月12日 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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