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 如何享受減半征收個稅政策?
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支持小微企業(ye) 和個(ge) 體(ti) 工商戶發展稅費優(you) 惠政策指引(2.0)》,梳理收錄2023年以來國家延續、優(you) 化、完善的支持小微企業(ye) 和個(ge) 體(ti) 工商戶發展的50項稅費優(you) 惠政策,幫助納稅人繳費人知政策懂政策,及時享受政策紅利。
今天帶你了解:個(ge) 體(ti) 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wan) 元部分減半征收個(ge) 人所得稅政策↓
01 享受主體(ti)
個(ge) 體(ti) 工商戶。
02 優(you) 惠內(nei) 容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個(ge) 體(ti) 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wan) 元的部分,減半征收個(ge) 人所得稅。個(ge) 體(ti) 工商戶在享受現行其他個(ge) 人所得稅優(you) 惠政策的基礎上,可疊加享受本條優(you) 惠政策。
03 享受條件
1.個(ge) 體(ti) 工商戶不區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2.個(ge) 體(ti) 工商戶在預繳稅款時即可享受,其年應納稅所得額暫按截至本期申報所屬期末的情況進行判斷,並在年度匯算清繳時按年計算、多退少補。若個(ge) 體(ti) 工商戶從(cong) 兩(liang) 處以上取得經營所得,需在辦理年度匯總納稅申報時,合並個(ge) 體(ti) 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重新計算減免稅額,多退少補。
3.按照以下方法計算減免稅額:
減免稅額=(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wan) 元部分的應納稅額-其他政策減免稅額×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wan) 元部分÷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50%。
04 享受方式
個(ge) 體(ti) 工商戶在預繳和匯算清繳個(ge) 人所得稅時均可享受減半征稅政策,享受政策時無需進行備案,通過填寫(xie) 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和減免稅事項報告表相關(guan) 欄次,即可享受。對於(yu) 通過電子稅務局申報的個(ge) 體(ti) 工商戶,稅務機關(guan) 將自動提供申報表和報告表中該項政策的預填服務。實行簡易申報的定期定額個(ge) 體(ti) 工商戶,稅務機關(guan) 按照減免後的應納稅額自動進行稅款劃繳。
05 政策依據
1.《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guan) 於(yu) 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ye) 和個(ge) 體(ti) 工商戶發展有關(guan) 稅費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guan) 於(yu) 進一步落實支持個(ge) 體(ti) 工商戶發展個(ge) 人所得稅優(you) 惠政策有關(guan) 事項的公告》(2023年第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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