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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檢察機關共起訴電信網絡詐騙犯罪5萬餘人

發布時間:2024-03-04 14:46:00來源: 最高人民檢察院

  自2022年12月1日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實施以來,全國檢察機關(guan) 堅持“高質效辦好每一個(ge) 案件”,會(hui) 同相關(guan) 部門依法從(cong) 嚴(yan) 、全鏈條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切實維護人民群眾(zhong) 合法權益和社會(hui) 和諧穩定。2023年,全國檢察機關(guan) 共起訴電信網絡詐騙犯罪5萬(wan) 餘(yu) 人、同比上升六成多,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犯罪14萬(wan) 餘(yu) 人、同比上升一成多,利用電信網絡實施的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7.5萬(wan) 餘(yu) 人、同比上升106.9%。

  檢察辦案發現,當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主要呈現以下特征:

  一是從(cong) 犯罪模式看,集團化特征日益突出。以“工業(ye) 園區”“科技園區”為(wei) 幌子的境外犯罪集團,通過控製、管理獨立詐騙團夥(huo) ,形成龐大而穩定的詐騙犯罪網絡。如最高檢、公安部聯合督辦的黃某某等人詐騙、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組織他人偷越國境、偷越國境案。黃某某糾集潘某某、鍾某等人,在緬北投資建造“五金建材城”,先後招攬20餘(yu) 家詐騙團夥(huo) 入駐,並為(wei) 詐騙團夥(huo) 提供辦公場所和食宿,進行封閉式管理,持械看守詐騙團夥(huo) 人員,形成千餘(yu) 人級的超大犯罪集團。

  二是從(cong) 涉案人員看,呈低齡、低學曆、低收入特征,部分受害群體(ti) 應予關(guan) 注。檢察機關(guan) 起訴電信網絡詐騙、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以及相關(guan)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人員中,25歲以下人員占31%,高中及以下學曆占76.7%,無業(ye) 人員占53.7%。在校及剛畢業(ye) 學生、未成年人逐漸成為(wei) 犯罪集團拉攏吸收對象。三類受害群體(ti) 應予關(guan) 注:未成年人,犯罪分子針對未成年人喜歡網絡遊戲、樂(le) 於(yu) 追星等特點,以出售遊戲點卡、皮膚、為(wei) 明星投票打榜等為(wei) 名實施詐騙;老年人,犯罪分子往往以投資養(yang) 老產(chan) 業(ye) 、銷售收藏品或保健品、提供老年人診療服務等為(wei) 名,對老年人實施詐騙;“全職媽媽”,犯罪分子利用“全職媽媽”無固定收入、急於(yu) 在互聯網尋找兼職工作的心理,以介紹工作收取介紹費、入門費等為(wei) 名實施詐騙。

  三是從(cong) 犯罪手段看,互聯網新技術被大量應用。近年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手段不斷翻新,包括刷單返利、虛假投資理財、虛假購物服務、冒充電商物流客服、虛假征信詐騙等,花樣層出不窮,更具有欺騙性。犯罪分子在實施電信網絡詐騙過程中,多使用“深度偽(wei) 造”等互聯網技術,不但降低了犯罪成本,而且隱蔽性更強。如,犯罪分子通過使用麵部篡改和語音偽(wei) 造技術,冒充被害人信任的人員,以發送視頻、合成聲音撥打電話等方式實施詐騙。在洗錢方式上,當前主要是通過地下錢莊、“跑分”平台以及虛擬幣交易等方式轉移資金,監管難度大,資金轉移途徑相互交織,難以回溯,導致追贓挽損難度較大。

  檢察機關(guan) 堅持依法能動履職,有力遏製此類犯罪持續高發態勢,保護人民群眾(zhong) 財產(chan) 安全。

  一是全鏈條懲治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針對境外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集團對境內(nei) 居民實施詐騙犯罪高發的情況,堅持依法嚴(yan) 厲打擊跨境電信網絡詐騙,以及由此衍生的非法拘禁、故意傷(shang) 害等嚴(yan) 重暴力犯罪。會(hui) 同公安部聯合督辦3批13起重大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案件,開展打擊涉緬北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專(zhuan) 項行動,交辦督辦涉4萬(wan) 餘(yu) 名緬北“回流”人員案件,全力打團夥(huo) 、摧網絡、斬鏈條。依法從(cong) 嚴(yan) 懲治協同犯罪人員,加強對相關(guan) 偷越國(邊)境犯罪的懲治,加大對侵犯公民個(ge) 人信息尤其是非法獲取人臉、聲紋等敏感信息、利用AI等前沿技術偽(wei) 造人臉、聲紋以及獲取其他信息犯罪的打擊力度。集中打擊職業(ye) 化、公司化、跨境化的地下錢莊,重點打擊為(wei) 洗錢團夥(huo) 收購、組織他人出售銀行卡的團夥(huo) ,擠壓洗錢犯罪空間。會(hui) 同公安部、最高法院強化工作銜接配合,全流程開展追贓挽損,最大限度維護人民群眾(zhong) 合法權益。

  二是協同推動電信網絡詐騙綜合治理。認真貫徹落實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賦予的公益訴訟職責,圍繞重點行業(ye) 個(ge) 人信息保護、“兩(liang) 卡”管理、企業(ye) 反詐義(yi) 務履行等,立案辦理相關(guan) 公益訴訟案件160餘(yu) 件。加強未成年人權益網絡司法保護,對於(yu) 脅迫、教唆、引誘、欺騙未成年人參與(yu) 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guan) 聯犯罪的,依法予以嚴(yan) 懲。會(hui) 同公安部、工信部等部門聯合約談相關(guan) 運營商和平台企業(ye) ,督促加強內(nei) 部風險防控,壓實企業(ye) 主體(ti) 責任。聚焦案件背後反映的社會(hui) 治理漏洞,製發社會(hui) 治理檢察建議,協同相關(guan) 部門加強訴源治理。

  三是以數據賦能促打擊治理提質增效。開展大數據法律監督,開發相關(guan) 法律監督模型,初步產(chan) 生“數字賦能監督、監督促進治理”效應。如,內(nei) 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東(dong) 勝區檢察院研發的在校學生異常電話卡法律監督模型,通過對在校學生持有不合理、非生活所需的異常電話號碼數據的比對排查,督促相關(guan) 部門搗毀非法買(mai) 賣電話卡犯罪窩點2個(ge) ,刑事立案9人,注銷異常電話卡5500餘(yu) 張,關(guan) 停異常高風險電話賬戶1000餘(yu) 個(ge) 。

    四是營造全民反詐良好社會(hui) 氛圍。向社會(hui) 發布檢察機關(guan) 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guan) 聯犯罪工作情況及典型案例,聯合央視製作反詐係列宣傳(chuan) 片,彰顯檢察機關(guan) 依法從(cong) 嚴(yan) 懲處決(jue) 心,推動營造全民反詐的濃厚氛圍。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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