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將會同相關部門持續優化網絡消費環境
央視網消息:4月9日,國新辦舉(ju) 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hui) ,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有關(guan) 情況,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柳軍(jun) 表示,根據有關(guan) 方麵統計,截至去年底,我國網購用戶超過了9億(yi) 人,在線旅行預訂用戶超過5億(yi) 人,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占社會(hui) 消費品零售總額的27.6%,與(yu) 此同時,相關(guan) 訴求也快速增長,去年全國網絡消費訴求占全部訴求的56%,超過一半,成為(wei) 影響消費者獲得感的重要因素。《條例》針對網絡消費存在的問題,為(wei) 更好地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作出了一係列新的規定。
一是禁止“刷單炒信”。一些經營者“批量點讚”“虛假種草”“虛構測評”“好評返現”“刪除差評”等行為(wei) ,損害了公平競爭(zheng) 和公平交易。《條例》規定,經營者不得虛構交易信息、經營數據,不得篡改、偽(wei) 造、隱匿用戶評價(jia) 等,防止欺騙、誤導消費者。
二是禁止“強製搭售”。一些經營者掃碼支付強製注冊(ce) 、在線訂票捆綁代金券等行為(wei) ,侵犯了消費者自主選擇權。《條例》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技術手段,強製或者變相強製消費者購買(mai) 商品、接受服務。經營者通過搭配、組合等方式提供商品服務的,應當以顯著的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
三是禁止“大數據殺熟”。大家知道,“童叟無欺、真不二價(jia) ”,不但是中國傳(chuan) 統的商業(ye) 道德,也是現代市場的交易底線。如果經營者根據消費者的使用習(xi) 慣、興(xing) 趣愛好、支付能力、議價(jia) 條件等進行歧視性定價(jia) ,很可能損害消費公平。所以《條例》規定,經營者不得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對同一商品服務在同等交易條件下設置不同的價(jia) 格或者收費標準。這也是我們(men) 國家在行政法規中首次對差異化定價(jia) 進行規範。
四是規範“自動續費”。現在網站和APP的各種付費會(hui) 員越來越多,有的首月優(you) 惠、次月高價(jia) ,有的默認勾選、擅自扣款,還有的跳轉了五六步都沒法取消,讓消費者防不勝防。《條例》規定,相關(guan) 經營者應當在消費者接受服務前和自動展期、自動續費前,分兩(liang) 次以顯著的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同時還應當為(wei) 消費者提供顯著、簡便的隨時取消或者變更的選項。
五是保障“無理由退貨”。七日無理由退貨已經成了我們(men) 網購的標配,但是仍然有一些商家以各種理由推托。《條例》規定,經營者不得限縮法定的無理由退貨範圍;對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的商品,應當以顯著的方式進行標注,提示消費者在購買(mai) 時確認,不得作消費者默認同意的選項。同時,未經消費者確認,不得拒絕無理由退貨。
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會(hui) 同相關(guan) 部門,針對網絡消費可能會(hui) 不斷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持續優(you) 化網絡消費環境,更好維護廣大網絡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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