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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渠道代理銷售存套路 有銀行客戶經理“隻為賣產品”

發布時間:2022-03-17 14:21:00來源: 中國經濟網

  本報記者 彭妍

  最近,銀行開始發力營銷保險產(chan) 品,銀保產(chan) 品有重回銀行C位之勢。然而,銀保渠道代理銷售中存在的違規現象也開始增加,多家銀行因代理銷售保險業(ye) 務不規範受到監管問責。

  《證券日報》記者走訪多家銀行網點後發現,一線銷售人員在銷售過程中存在不規範現象。比如,部分銀行客戶經理盲目擴大銷售對象,有“隻為(wei) 賣產(chan) 品”之嫌;還有一部分銀行客戶經理在推薦保險產(chan) 品時,存在誇大產(chan) 品收益、隱瞞部分信息、搞饑餓營銷等問題。

  記者詢問多位消費者後了解到,他們(men) 在購買(mai) 銀保產(chan) 品時,並不知曉各項費用的存在,隻知道購買(mai) 產(chan) 品實際取得的投資收益,並不清楚產(chan) 品的保障內(nei) 容。

  銀保銷售亟待強化合規

  所謂銀保渠道代理銷售,是指銀行與(yu) 保險公司簽訂委托代理協議,銀行通過營業(ye) 網點等渠道代理銷售保險產(chan) 品,保險公司按照協議向銀行支付手續費。這是銀行保險最早出現的一種合作模式,也是迄今為(wei) 止最主要的合作方式。

  一位保險業(ye) 內(nei) 人士表示,近年來保險營銷員持續流失,險企開始重視銀行渠道,以此衝(chong) 擊保費規模。今年1月份,銀保渠道實現的保費收入大增,既有特殊時點的因素影響,也有險企對銀保渠道重視程度提升的原因。這從(cong) 相關(guan) 數據中也能得到印證。2020年,銀保渠道實現保費收入同比增長12.6%,保費總額重回萬(wan) 億(yi) 元級。

  易觀高級分析師蘇筱芮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銀保合作對銀行經營也有積極影響。一方麵,銀行發力代銷業(ye) 務可實現“多條腿走路”;另一方麵,銀行也試圖盤活自身客戶資源,挖掘潛力,進而創造更大價(jia) 值。

  但在銀行代銷保險產(chan) 品過程中,不合規現象頻頻出現。近日,《證券日報》記者走訪北京地區多家銀行網點後發現,部分客戶經理為(wei) 了擴大銷售對象,不考慮客戶的真實意願和風險偏好,片麵地將分紅險、投資連結險、萬(wan) 能險銷售給並無此類投資需求的客戶,比如一些中老年客戶和低收入者。此外,還有一部分銀行客戶經理在推銷保險產(chan) 品時搞饑餓營銷。

  家住北京市海澱區的鄧女士日前向《證券日報》記者透露,她本打算去銀行買(mai) 理財,卻在銀行客戶經理介紹下購買(mai) 了一款保險產(chan) 品,銀行工作人員稱其回報率高。

  “客戶經理說,這款產(chan) 品是近期銀行臨(lin) 時加的額度,額度不多,過幾天可能就沒額度了。我無法判定‘額度少’是不是銀行員工編造的不實消息,但這樣的宣傳(chuan) 確實促成了我的投保。”鄧女士表示。

  《證券日報》記者還注意到,多家銀行理財經理隻對保險產(chan) 品的年化預期收益率著重介紹,但對保險產(chan) 品相關(guan) 費用等關(guan) 鍵信息隻字不提。而消費者最終獲得的收益,其實是在扣除相關(guan) 費用後的收益。

  保險產(chan) 品通常存在多種收費名目。以當前市場上熱賣的理財型險種“兩(liang) 全保險(萬(wan) 能型)”為(wei) 例,記者對多家主流保險公司的相關(guan) 產(chan) 品進行調查後發現,購買(mai) 該險種一般要收取初始費用、保單管理費、風險管理費。其中,初始費用相對較高。其中,一家保險公司的兩(liang) 全保險(萬(wan) 能型)產(chan) 品,初始費用的收取比例為(wei) 躉交保險費用的2.5%,追加保險費的初始費用收取比例也為(wei) 2.5%。如果消費者提前退保,還要收取退保費。如果消費者選擇在購買(mai) 後第1年退保的話,將收取個(ge) 人賬戶價(jia) 值的5%作為(wei) 退保費;第2年退保,將收取個(ge) 人賬戶價(jia) 值的4%,以此類推。

  近年來發生的銀保產(chan) 品糾紛,大多問題都出現在上述收費名目上。特別是未到投保年限的,消費者要想提前退保,就會(hui) 產(chan) 生大量“扣費”。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對於(yu) 上述收費項目,如果消費者不主動詢問,銀行客戶經理在介紹產(chan) 品時很少主動說明。

  一位消費者向記者反映,他以往隻關(guan) 注理財產(chan) 品預期收益率的高低,往往忽視相關(guan) 產(chan) 品各項費用的規定。“隻是聽客戶經理介紹一下產(chan) 品,自己連產(chan) 品說明書(shu) 都很少去看,看也看不懂。”

  業(ye) 內(nei) 人士提醒稱,目前銀行代銷的保險產(chan) 品都有詳細的產(chan) 品說明書(shu) 。收益測算方麵,通常所公布的預期年化收益率是已扣除產(chan) 品相關(guan) 費用的實際收益。消費者在購買(mai) 保險產(chan) 品前,應該先看清上述說明。

  記者還注意到,近期有不少消費者在第三方投訴平台發布投訴帖,直指銀行工作人員以欺騙誤導的形式坑害老年人購買(mai) 保險、借貸搭售保險產(chan) 品以及退保麵臨(lin) 損失等各類問題。

  遏製亂(luan) 象需多方發力

  今年以來,銀保監會(hui) 針對商業(ye) 銀行代理保險業(ye) 務中的違法違規行為(wei) 已開出多張罰單。例如,銀保監會(hui) 今年3月份披露的行政處罰決(jue) 定書(shu) 顯示,3家股份製銀行的信用卡中心在代銷保險行為(wei) 中,存在誇大保險責任等銷售誤導行為(wei) ,分別被罰款10萬(wan) 元。此外,還有多家銀行因“借貸搭售保險產(chan) 品”等違規行為(wei) 被監管部門處罰。3月11日,海南銀保監局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一家股份製銀行海口分行因在借貸時搭售保險產(chan) 品,被罰款10萬(wan) 元。

  商業(ye) 銀行代銷保險產(chan) 品存在的問題由來已久,為(wei) 何到現在仍難以根除?蘇筱芮分析認為(wei) ,主要源於(yu) 三方麵原因:一是部分銀行的管理製度存在缺陷,對貸款時搭售保險產(chan) 品等方麵的問題疏於(yu) 管理,合規意識欠缺;二是部分銀行內(nei) 控水平不足,業(ye) 務人員管理能力有待提升,需要對相關(guan) 人員加強銷售流程管理;三是相關(guan) 行為(wei) 的違規成本太低,違規後的處罰力度缺乏震懾力。

  “代銷亂(luan) 象頻出,從(cong) 表麵上看是考核機製和監督方麵存在的問題,但本質上還是服務意識不足的問題。”蘇寧金融研究院副院長薛洪言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目前仍有部分金融機構並沒有樹立起“以用戶為(wei) 本”的企業(ye) 文化和理念,尚未從(cong) 粗放式發展模式中走出來,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浮於(yu) 表麵、流於(yu) 形式。

  蘇筱芮認為(wei) ,遏製銀保渠道代理銷售保險產(chan) 品時出現違規行為(wei) ,需要參與(yu) 各方共同發力。銀行需要在製度上不斷完善,針對銀行產(chan) 品的銷售流程、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製度等方麵加強規範,在銷售產(chan) 品前充分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如實披露產(chan) 品詳情;銷售後要完善相關(guan) 投訴、爭(zheng) 議解決(jue) 機製。

  薛洪言認為(wei) ,監管部門全麵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也是為(wei) 了更好地促進銀行業(ye) 和保險業(ye) 健康可持續發展。隨著銀行業(ye) 務全麵線上化、數字化,供給側(ce) 將更加擁擠,市場競爭(zheng) 也將日趨激烈。在此背景下,消費者的話語權將越來越強,隻有真正“以用戶為(wei) 本”,做好消費者權益保護,才能獲得消費者的認可。

  一位保險從(cong) 業(ye) 人員表示,消費者在購買(mai) 保險產(chan) 品時也要提高警惕,應慎重看待合同中的預期收益與(yu) 承擔的風險是否對等。(證券日報)

(責編: 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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