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校要將在線開放課程納入日常教學管理 與線下課程同管理同要求
為(wei) 規範高校在線開放課程教學管理,教育部等五部門近日印發《關(guan) 於(yu) 加強普通高等學校在線開放課程教學管理的若幹意見》。
《通知》明確,高校是在線開放課程教學管理的責任主體(ti) ,要製定本校在線開放課程教學管理辦法,規範課程選用、教學、評價(jia) 、督導和學分認定等管理製度,將在線開放課程納入日常教學管理,做到線上與(yu) 線下課程同管理、同要求。
對選用的在線開放課程要配備課程責任教師
不得選用內(nei) 容陳舊、服務質量差的在線開放課程。對選用的在線開放課程要配備課程責任教師,全麵負責課程教學服務與(yu) 管理,加強學生誠信教育,健全學生違紀行為(wei) 認定與(yu) 處理辦法。
不得將在線開放課程考試完全交由在線課程平台等第三方負責
嚴(yan) 格考核評價(jia) 管理,根據課程教學實際,嚴(yan) 格學習(xi) 過程和考試監管,在考試中通過人臉識別、雙機位等技術手段強化考試監督。不得將在線開放課程考試完全交由在線課程平台等第三方負責。
嚴(yan) 禁“刷課”“替課”“刷考”“替考”行為(wei)
《通知》強調,高校要加強對在線開放課程教師的管理,要嚴(yan) 格學生在線學習(xi) 規範與(yu) 考試紀律。
嚴(yan) 禁出借個(ge) 人學習(xi) 賬號給他人使用,嚴(yan) 禁通過非法軟件或委托第三方提供的人工或技術服務等方式獲取學習(xi) 記錄和考試成績的“刷課”“替課”“刷考”“替考”行為(wei) ,嚴(yan) 禁以任何形式傳(chuan) 播課程考試內(nei) 容及答案。
對違規違紀行為(wei) 視情節給予警告、記過、開除學籍等相應處分
違規違紀行為(wei) 一經查實,由涉事學生所在高校根據學生管理規定、學生紀律處分管理規定等,取消課程成績,視情節給予警告、嚴(yan) 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等相應處分,並記入學生檔案。對參與(yu) 組織“刷課”“替課”“刷考”“替考”並構成違法行為(wei) 的學生,由有關(guan) 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未經高校審查並正式推薦的課程不得受理
《通知》要求,完善在線開放課程平台自我監督機製。
嚴(yan) 格執行在線開放課程上線基本規範,建立課程內(nei) 容、質量審查和運行保障製度,嚴(yan) 把政治關(guan) 、學術關(guan) 、質量關(guan) 。未經高校審查並正式推薦的課程不得受理,達不到基本規範要求的課程不得上線。
對在線開放課程教學過程實施大數據監測
《通知》要求,健全課程平台監管製度。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委托第三方機構建設高校在線開放課程教學管理與(yu) 服務平台,對在線開放課程教學過程實施大數據監測。提供學分課程的平台必須向高校在線開放課程教學管理與(yu) 服務平台提供開放用戶身份數據,開放課程訪問數據、學習(xi) 行為(wei) 數據以及相關(guan) 運行數據,便於(yu) 教育行政部門對課程質量和教學過程進行全程監督。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監測情況,及時對異常學習(xi) 行為(wei) 集中的高校、平台進行通報。
高校必須從(cong) 列入“白名單”的平台上選用學分課程
建立課程平台“黑白名單”製度。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每年對提供學分課程的平台進行備案審核、監管規範。課程質量高、管理服務好的平台進入“白名單”,並在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政務網站上公布,“刷課”問題頻出、課程質量低劣、管理服務落後的平台列入“黑名單”。高校必須從(cong) 列入“白名單”的平台上選用學分課程。
建立多部門協同聯動機製
《通知》還要求建立多部門協同聯動機製。網信部門根據有關(guan) 部門提供的研判意見,依法對“刷課”APP和違法售賣課程的平台、賬號進行處置。電信主管部門依法處置經有關(guan) 部門認定的違法違規“刷課”網站和APP。公安部門依法打擊利用黑客手段提供有償(chang) “刷課”服務違法犯罪活動。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依職責查處相關(guan) 違法違規市場經營活動。
(總台央視記者 潘虹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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