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肥西檢察機關依法提前介入郭某東涉疫案件
中新網合肥4月11日電(記者 趙強)記者11日從(cong) 安徽省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郭某東(dong) 因涉嫌妨害傳(chuan) 染病防治罪被安徽省合肥市肥西縣公安局立案偵(zhen) 查,肥西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派員提前介入該案。
經公安機關(guan) 初步偵(zhen) 查認定,2022年3月28日,安徽外國語學院學生郭某東(dong) (男,20歲,河北石家莊人)乘車返校後,私翻校牆頻繁往返學校宿舍及附近網吧。4月3日,郭某東(dong) 被診斷為(wei) 無症狀感染者。郭某東(dong) 在明知自己具有較大傳(chuan) 播風險的情況下,違反疫情防控相關(guan) 規定,進入人員密集公共場所,造成新型冠狀病毒社會(hui) 麵傳(chuan) 播嚴(yan) 重危險,後又故意隱瞞活動軌跡,編造虛假信息,其行為(wei) 已涉嫌妨害傳(chuan) 染病防治罪。
肥西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派員提前介入該案後,就案件下一步收集證據、適用法律、偵(zhen) 查方向等提出意見,保障案件高效辦理。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zhen) 查中。
另據公安機關(guan) 調查,該校負責疫情防控的主管人員郭某英和直接責任人員陳某平違反防疫相關(guan) 規定,未嚴(yan) 格履行疫情防控主體(ti) 責任,在管理上存在重大漏洞,導致疫情傳(chuan) 播風險。肥西縣公安局已對二人行政拘留,並將視情對學校其他責任人員依法追責,肥西縣人民檢察院也將視情依法提前介入。(完)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