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啤酒一公司超標排汙被罰 辯稱廢水可“變廢為寶”
中新財經4月14日電 據聊城市生態環境局網站消息,聊城市生態環境局公開行政處罰決(jue) 定書(shu) ,2022年1月17日,華潤雪花啤酒(聊城)有限公司外排廢水化學需氧量濃度為(wei) 591mg/L,超過排汙許可證規定的濃度以及《啤酒工業(ye) 汙染物排放標準》要求。聊城市生態環境局決(jue) 定對雪花啤酒聊城公司罰款24萬(wan) 元。
處罰決(jue) 定書(shu) 顯示,3月21日,聊城市生態環境局對該單位違法行為(wei) 下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shu) ,該單位3月22日提出申辯稱:認為(wei) 高濃度有機廢水可“變廢為(wei) 寶”,作為(wei) 優(you) 質的汙水處理原料,外排廢水超標屬於(yu) 偶發性的,未造成影響,違法情節輕微並立即改正。該單位屬於(yu) 中央企業(ye) 上市公司,如果出現處罰將嚴(yan) 重影響集團運行,且十幾年來從(cong) 來沒有出現外排廢水超標現象,屬於(yu) 初犯。特申請免予處罰或減輕處罰。
經聊城市生態環境局2022年3月28日案審會(hui) 集體(ti) 審議,綜合各方麵情況,認為(wei) 該案證據確鑿,違法事實清楚,申辯理由不成立,不予采納,決(jue) 定對該單位依法做出行政處罰。鑒於(yu) 該單位主動進行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chang) ,經集體(ti) 審議,決(jue) 定對其行政處罰減少20%。(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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