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預付卡消費套上“緊箍咒”
為(wei) 預付卡消費套上“緊箍咒”
□ 常鴻儒
近日,《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條例》為(wei) 誘導辦卡、商家關(guan) 門跑路、退費維權無門等一係列單用途預付卡消費問題套上了法律“緊箍咒”。
所謂單用途預付卡,就是花一次錢,購買(mai) 一段時期的服務,例如預先充值辦理的健身卡、理發卡、網課卡等。這種消費方式的優(you) 勢在於(yu) 能夠有效地促進消費、繁榮市場。一方麵,消費者可以獲得讓利打折、項目贈送等實打實的優(you) 惠,還省去了每次支付的麻煩;另一方麵,商家可一次性預收顧客定額款項,相當於(yu) 擁有了固定的客源。
但是,隨著預付卡消費方式的流行,也出現一些問題:有的消費者因一時衝(chong) 動或商家誘導而辦卡,還未消費,或是消費幾次後對於(yu) 服務不滿意,想要退卡卻被拒絕,不知如何維權;部分商家在經營困難之時選擇關(guan) 門跑路,消費者還沒有消費完的錢款不翼而飛……統計數據顯示,2020年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消費投訴共17萬(wan) 件,其中,教育培訓領域12萬(wan) 件,體(ti) 育健身、美容美發等行業(ye) 5萬(wan) 件。
針對現存問題,《條例》明確規定,消費者自購買(mai) 預付卡之日起7日內(nei) 未兌(dui) 付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未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退卡或退回預收款餘(yu) 額。同時,要求建立預收資金存管製度,納入存管管理的經營者須將符合規定要求的預收資金存入專(zhuan) 用存管賬戶並按照規定方式方可支取。可見,《條例》以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織密了消費者權益保護之網。
為(wei) 預付卡消費套上“緊箍咒”,促使其在法治軌道上運行,還需要多方參與(yu) 共同努力。監管部門要強化日常監管,及時依法處理各種預付卡消費問題;商家要不斷提高社會(hui) 責任意識,把心思用在給消費者提供更優(you) 質服務上;消費者要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不衝(chong) 動盲目辦卡。期待各方行動起來,在依法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同時,不斷規範市場秩序,共同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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