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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食瀕危鯊魚網紅或觸犯刑法 律師:鯊魚價值影響定案

發布時間:2022-08-03 15:44: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解說】近日,四川南充一位名叫“提子”的網紅博主烹食鯊魚的視頻引發輿論關(guan) 注。在爭(zheng) 議視頻中,畫麵左上角寫(xie) 有“人工養(yang) 殖可食用”的字幕。根據目前事件最新進展,南充警方已確認視頻中的鯊魚係噬人鯊,也稱大白鯊,為(wei) 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目前,相關(guan) 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解說】北京萬(wan) 商天勤(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媛媛表示,大白鯊的價(jia) 值鑒定以及該網紅是否“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關(guan) 係到該案最終定性。

  【同期】北京萬(wan) 商天勤(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媛媛

  我們(men) 從(cong) 視頻上看,可以確定的是,這個(ge) 網紅至少有兩(liang) 個(ge) 觸犯法律的行為(wei) 。第一個(ge) 行為(wei) 是購買(mai) ,那麽(me) 按照購買(mai) 來說的話,她可能觸犯的是第一個(ge) 量刑檔次,也就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具體(ti) 的量刑還是要根據相關(guan) 機關(guan) 的一個(ge) 鑒定的結果。這裏的鑒定主要是指大白鯊價(jia) 值的鑒定,那麽(me) 和大白鯊的年齡、大小以及物種的瀕危程度都是息息相關(guan) 的。第二個(ge) 是關(guan) 於(yu) 網紅的食用行為(wei) 。2020年,全國人大和“兩(liang) 高兩(liang) 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都出台了規定,對於(yu) 野生動物是要求全麵禁食的。如果知道或者明知是野生動物還要進行食用的,參照刑法的相關(guan) 規定進行定罪和量刑,那麽(me) 這個(ge) 網紅她是否構成需要升級量刑檔次的一個(ge) 行為(wei) ,那麽(me) 也是有可能的。

  【解說】此前,涉事網紅曾回應稱自己購買(mai) 的是可食用的尖齒鯊,渠道正規。律師表示,即使該網紅及其團隊證實不具有主觀犯意,仍可能會(hui) 被追究刑事法律責任。

  【同期】北京萬(wan) 商天勤(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媛媛

  假設這個(ge) 網紅她主觀上確實想買(mai) 的是可食用的養(yang) 殖鯊魚,而且確實是受到了賣家的欺騙,那麽(me) 她在主觀惡性上麵可能會(hui) 存在區別,但是仍然可能觸犯刑事法律責任。同時,跟這個(ge) 網紅共同去食用的這些食客,他們(men) 一般來說是出於(yu) 一個(ge) 獵奇的心理,在這種情況下的話,一般來講是不構成犯罪行為(wei) 的。但是如果說他是作為(wei) (和)這個(ge) 網紅共同製作視頻(宣揚)的目的的話,那麽(me) 也是有可能會(hui) 觸犯刑法的。

  【解說】8月1日,有媒體(ti) 報道稱涉事網紅是從(cong) 網上購買(mai) 的大白鯊,鯊魚來源為(wei) 福建沿海地區,相關(guan) 人員已被警方控製。律師認為(wei) ,從(cong) 利益鏈條來看,獵捕、殺害、收購、出售、運輸等每一個(ge) 相關(guan) 環節的參與(yu) 方都負有法律責任,都應該被追責。

  【同期】北京萬(wan) 商天勤(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媛媛

  不僅(jin) 要懲治前端違法的捕撈殺害,也要懲治後端的非法處置銷贓環節。這種變了味的美食分享會(hui) 因為(wei) 吃播博主本身具有一定的粉絲(si) 基礎,給網友帶來極大的誤導。首先,食用野生動物會(hui) 給公共安全帶來很大的風險,因為(wei) 野生動物本身都會(hui) 攜帶大量的細菌和病菌。其次,不良商家也會(hui) 借此大肆鼓吹食用野生動物本不具有的療效,從(cong) 而變相促進了這個(ge) 黑色產(chan) 業(ye) 鏈的發展。

  陳選斌 成都報道

(責編: 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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