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售處方藥既要便利更須安全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對處方藥網售作出係列規定。考慮用藥安全風險和線上線下一致性管理要求,《辦法》明確對處方藥網絡銷售實行實名製,並規定在通過處方審核前,不得提供處方藥購買(mai) 相關(guan) 服務。
長期以來,關(guan) 於(yu) 處方藥是否可以通過網絡銷售,各方一直莫衷一是。一方麵,處方藥網售不僅(jin) 能方便公眾(zhong) 購藥,提高用藥可及性,也能化解互聯網診療“有醫無藥”的困境;另一方麵,網上無處方售處方藥、處方造假等亂(luan) 象屢見不鮮,藥品的質量控製和追蹤溯源難以得到保障,存在較大風險隱患。
科學嚴(yan) 格監管,是清除處方藥網售亂(luan) 象的根本之道。《辦法》全麵落實“四個(ge) 最嚴(yan) ”要求,厘清、壓實藥品網絡零售企業(ye) 、第三方平台、電子處方提供單位等各方責任。對於(yu) 處方藥網售不作禁止,但劃定多條紅線,在確保處方藥網售安全性的前提下,提高便利性。
對於(yu) 具備處方藥網售相關(guan) 資質和條件的藥品網絡零售企業(ye) 和第三方平台而言,《辦法》為(wei) 其提供了更加明晰的合規指引,有了規範、有了賽道,企業(ye) 才能跑出公平、跑得長遠。同時,引導“互聯網+藥品”在健康的環境中做大做強,促進藥品企業(ye) 與(yu) 互聯網企業(ye) 合作,推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培育新興(xing) 業(ye) 態。
藥品網絡零售企業(ye) 和第三方平台應抓住機遇,及時調整經營策略,使之與(yu) 新規相適應,恪守行為(wei) 邊界,守住藥品安全關(guan) 口,為(wei) 公眾(zhong) 提供更安全優(you) 質的藥品服務,以贏得更大發展空間。
對於(yu) 監管部門而言,處方藥網售監管是一項複雜的係統性工程,藥學技術人員的人才短板如何補齊,在線藥學服務製度如何落地,處方藥實名製涉及的患者個(ge) 人信息和用藥曆史等隱私如何保護,這些問題都將影響新規的實際成效。
網售處方藥放開之初是規則形成的關(guan) 鍵時期,尤其要強調安全風險,監管部門要細化處方藥網絡銷售環節的監管事權,針對藥品網售的虛擬性、跨地域性等特點,大力推進科學監管、智慧監管、專(zhuan) 業(ye) 監管,研究新情況、解決(jue) 新問題,加強監管技術、手段、方法創新,切實消除處方藥網售隱患,保障人民群眾(zhong) 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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