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網紅博主烹食“噬人鯊”被罰款12.5萬元
中新網1月29日電 據四川南充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1月,南充市市場監管局在“春雷行動2023”執法行動中依法查處一起非法購買(mai) 、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噬人鯊)案,對當事人金某某處罰款12.5萬(wan) 元。
2022年8月,南充市市場監管局接到相關(guan) 部門案件移交,稱南充市高坪區金某某涉嫌違規購買(mai) 、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南充市市場監管局立即進行線索核查,並予以立案調查。
經查,涉案當事人金某某(網名提子),2022年4月13日通過淘寶網,以7700元人民幣的價(jia) 格購得鯊魚一條,5月29日、6月2日先後對該鯊魚進行擺拍和烹食,7月12日將烹食該鯊魚的視頻發布到網絡平台快手和抖音,7月13日、14日該視頻在網絡上流傳(chuan) 迅速成為(wei) 全網熱搜。經中國水產(chan) 科學研究院南海水產(chan) 研究所根據殘體(ti) 組織樣本DNA條形碼鑒定,當事人購買(mai) 烹食的鯊魚屬於(yu) 《中國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中的二級保護動物噬人鯊。經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部門認定,該噬人鯊價(jia) 值2.5萬(wan) 元。當事人的行為(wei)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有關(guan) 規定,南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給予其行政處罰。
據悉,本案鯊魚銷售者和捕撈者沈某某、顏某某,已被當地公安機關(guan) 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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