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成求職門檻?以法律向就業歧視說“不”
最近,正值春招時段,有媒體(ti) 記者在多個(ge) 招聘平台上看到,一些企業(ye) 將30歲作為(wei) 招聘年齡上限。而在此前,這個(ge) “門檻”還是35歲——“如果你到了35歲,還做著最基層的工作,那你很可能會(hui) 成為(wei) 被‘優(you) 化’的對象。”數年前,一篇題為(wei) 《一位15年資深HR直言:清退35歲以上基層員工,早已是公開秘密》的網文廣為(wei) 流傳(chuan) 。
某些企業(ye) 在招聘時為(wei) 什麽(me) 更青睞年輕勞動力?有業(ye) 內(nei) 人士表示:“對於(yu) 一些勞動強度較大的崗位,企業(ye) 會(hui) 擔心年齡大的員工體(ti) 力跟不上、熬不了夜,而年輕人有衝(chong) 勁,沒有家庭束縛,能更好地衝(chong) 業(ye) 績。”一些勞動密集型企業(ye) 看中的是年輕人的體(ti) 力,新興(xing) 行業(ye) 看重的是年輕人的創新意識和能力。當年齡與(yu) 經驗不再成為(wei) 就業(ye) 優(you) 勢,中年員工難免會(hui) 遭到用人單位的“嫌棄”。
對於(yu) “打工人”來說,令人惴惴不安的不隻有本領恐慌,還有年齡恐慌。如果說本領恐慌還可以通過不斷學習(xi) 來彌補,年齡恐慌則是一種無可彌補且無從(cong) 逃避的壓力。人至中年,如果突然失去賴以為(wei) 生的工作,不僅(jin) 使人陡生壓力,而且很容易令家庭陷入困境。為(wei) 了避免被“優(you) 化”,“打工人”不得不為(wei) 工作拚盡全力,有時甚至還要犧牲勞動權益、接受不公正待遇。隨著二孩政策的全麵放開,如何維持持續增長的家庭生活支出,是很多人不得不麵對的嚴(yan) 峻現實。基於(yu) 這樣的背景,破除就業(ye) 中的年齡歧視,不僅(jin) 事關(guan) 維護勞動者切身利益,同時事關(guan) 無數家庭的幸福生活,以及整個(ge) 社會(hui) 的穩定和諧。
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要堅決(jue) 防止和糾正性別、年齡等就業(ye) 歧視,著力解決(jue) 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突出問題。而在現實生活中,就業(ye) 歧視大麵積存在,年齡、性別、身體(ti) 狀況甚至地區差異,都可能成為(wei) 就業(ye) 歧視的理由。究其原因,既有落後觀念的影響,也是人才供求關(guan) 係失衡的折射,更為(wei) 重要的是,相關(guan) 法律法規還有待進一步完善。
五花八門的就業(ye) 歧視是很多人無法逾越的障礙,如果缺少有力的法律武器,勞動者很容易撞上形形色色的“玻璃門”。根據勞動法,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ye) 和選擇職業(ye) 的權利,就業(ye) 促進法中也有類似規定。不過,現有法律隻有原則規定,而沒有具體(ti) 規定,由此也使“就業(ye) 歧視”很難被法律認定和強力矯正。我們(men) 應該盡快推進立法工作,明確就業(ye) 歧視的法律責任,由此可以增加企業(ye) 違法成本,使企業(ye) 用工不再“任性”。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某些企業(ye) 嫌棄“性價(jia) 比不高”的中年人,不僅(jin) 暴露出對勞動者的“傲慢與(yu) 偏見”,同時也暴露出勞動力市場仍屬於(yu) “買(mai) 方市場”。黨(dang) 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強化就業(ye) 優(you) 先政策,健全就業(ye) 促進機製,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ye) 。讓不同年齡階段的勞動者都能人盡其才,這既是實現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也是消除就業(ye) 歧視的堅強保障。
趙誌疆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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