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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果”竟成劣質水果代名詞?

發布時間:2023-03-23 11:02:00來源: 工人日報

  據3月21日《經濟參考報》報道,果園出品的各類水果,一般都有按字母進行的等級劃分,最劣質的一般叫“電商果”,這些有傷(shang) 的、殘次劣質的水果很難在傳(chuan) 統渠道進行銷售,最終往往以很低的價(jia) 格轉賣給一些電商平台商戶,流入電商平台及直播帶貨渠道。由於(yu) 生鮮產(chan) 品產(chan) 生糾紛後取證難,且價(jia) 格不算很高,很多消費者隻能“啞巴吃黃連”,而“電商果”領域也正因此“默認沒有質保”。

  當前,電商平台及直播帶貨已經成為(wei) 與(yu) 傳(chuan) 統銷售渠道並駕齊驅的一種銷售方式,尤其是在一些網紅主播帶貨下,其銷售額更是可觀。超高銷量的背後,是無數消費者與(yu) 賣家的交易,關(guan) 係到消費者權益、誠信經營等諸多問題。然而,現實中,通過電商平台和直播間銷售的商品,經常出現貨不對板、誇大或虛假宣傳(chuan) 等情況。

  這當中,商家的有些做法已經涉嫌欺詐。比如,一些商家“挖坑設陷”,用普通水果冒充進口水果、將同品類中最劣質的水果放在電商銷售且不提供售後服務等。如果“電商果”成了劣質水果的代名詞,不僅(jin) 可能影響電商領域銷售大局,而且可能對一些在電商平台拓展銷路的果農(nong) 、散戶造成誤傷(shang) 。

  有必要指出的是,線上線下雖是兩(liang) 種銷售模式,但在法律法規的適用上並無區別。而且,我國規製電商銷售和直播帶貨的法律法規越來越完善,除了傳(chuan) 統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還有電子商務法、《網絡直播營銷活動行為(wei) 規範》等。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不要以為(wei) 在網絡上實施的欺詐、以次充好、不提供售後等行為(wei) ,可以一直安枕無憂。現實中,電商平台及入駐商家、主播因虛假宣傳(chuan) 、價(jia) 格欺詐等問題被處以巨額罰款的案例不少。

  電商銷售和直播帶貨的模式本來可以實現多贏——為(wei) 電商平台帶來活躍度和交易量,為(wei) 商家擴大銷售路徑穩定增收,為(wei) 帶貨主播提供就業(ye) 機會(hui) ,為(wei) 消費者提供多元服務和選擇。商家理當珍惜這種便利的網商生態,而不該做一錘子買(mai) 賣、自毀前程。

  在互聯網電商時代,經營者不僅(jin) 僅(jin) 要“搭便車”,更要主動維護“車上秩序”,明白“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道理;網絡平台則應完善必要的審核把關(guan) 環節,不能充當欺騙消費者的幫凶;監管部門更應緊盯市場動向和不良苗頭,依法懲治主播、商家及網絡平台的違法違規行為(wei) 。淨化網絡消費環境,不給“割韭菜”留下可乘之機,諸多環節都應更有作為(wei) 。(工人日報)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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