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兩方管理和一個服務 讓電動自行車充電更安全
經濟快捷的電動自行車為(wei) 日常出行帶來了便利,深受人們(men) 青睞。數據顯示,截至2022年底,我國電動自行車社會(hui) 保有量已達3.5億(yi) 輛,年產(chan) 量超過3500萬(wan) 輛,均位居世界第一。然而,因電動自行車不規範充電引發火災的現象屢屢出現,如何規範電動自行車充電管理成為(wei) 亟待解決(jue) 的公共安全問題。
不久前,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正式發布《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運營管理服務規範》。新規對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運營的一般要求、運營與(yu) 服務管理要求、評價(jia) 改進等方麵進行規範,著力提升充電設施在選址、驗收、運營、維護等各環節的安全水平。新規實施後,將為(wei) 北京近500萬(wan) 輛電動自行車提供安全可靠的充電服務。該規範將於(yu) 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充電設施的規範運營能否解決(jue) 電動自行車充電安全問題?保障充電安全還需要哪些方麵的努力?4月下旬,北京市產(chan) 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汽車檢測所新能源實驗室主任吳誌芹在接受科技日報記者采訪時對上述問題作出回應。
充電設施規模化建設仍待推進
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是專(zhuan) 門為(wei) 電動自行車或電動自行車用蓄電池組提供充電、換電服務的設施,包括智能充電插座、交流充電樁、充電櫃、換電櫃及其配套的供電係統、計量設備等。長期以來,電動自行車存在著“充電難、充電慢、充電不安全”等問題,如果充電設施能夠規範化、規模化建設,這些問題都將得到有效解決(jue) 。
充電設施規模化建設也應當以保障安全為(wei) 前提,如不應設置在高溫、易燃易爆場所,不應與(yu) 火災危險性為(wei) 甲、乙類的廠房、倉(cang) 庫及設有可燃易燃外保溫建築貼鄰設置;不應設置在地勢低窪或建築物雨水管口、河道等附近,應與(yu) 汙水、自來水、燃氣、電力等地下設施管道、井蓋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離;不應占用人行通道、疏散通道、消防車道等。
“充電設施屬於(yu) 近幾年的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許多老舊小區都存在建設選址難、電源接入難等問題,因此充電設施目前尚未形成網絡化效應。”吳誌芹說。
此外,在充電費用方麵,許多民眾(zhong) 因充電價(jia) 格較高而不願選擇充電設施。而從(cong) 充電設施自身的角度來看,由於(yu) 相關(guan) 標準剛剛發布,暫未進入正式實施階段,產(chan) 品質量還不能得到保證。
吳誌芹指出,充電設施有待改進的地方還有很多,例如不具備短路保護、漏電保護功能,容易導致人員觸電等。“充電設施重建設、輕管理,還容易導致壞樁、‘僵屍樁’的產(chan) 生,這些都不利於(yu) 用電安全和大眾(zhong) 使用。”
據不完全統計,2022年至今,北京市已新增充電設施接口超過34萬(wan) 個(ge) ,現有充電接口超過75萬(wan) 個(ge) ,充電設施運營企業(ye) 100餘(yu) 家。
吳誌芹告訴科技日報記者,充電設施數量多、分布廣,建設運營難度大,為(wei) 此北京市製定了相關(guan) 的補貼政策,有利於(yu) 促進企業(ye) 運營。“但北京市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規模化建設同樣麵臨(lin) 選址難、接電難的問題,特別是老舊小區、城鄉(xiang) 接合部和農(nong) 村地區,難以實現規模化運營。”吳誌芹說。
保障充電安全還需多方合力
吳誌芹介紹,此次北京市發布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運營管理服務規範》,從(cong) 運營企業(ye) 、場地管理方、充電設施及其運營服務四大方麵提出要求,重點強調了兩(liang) 方管理和一個(ge) 服務。
“兩(liang) 方”分別是指充電設施運營企業(ye) 和場地管理方,新規明確了充電設施運營企業(ye) 要建立健全管理製度、加強作業(ye) 人員管理和充電設施維護,強化了場地管理方對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的日常管理具體(ti) 要求,提升充電設施設備及周圍充電環境安全管理水平。
“一個(ge) 服務”就是充電設施的運營管理服務,通過設備硬件和企業(ye) 運營平台、App客戶端等配套軟件提升充電設施服務品質和用戶使用滿意度。
新規還提出,充電設施應具備接入北京市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設施監管平台的功能。“標準的實施將逐步推動北京市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接口統一接入市級管理平台,對充電設施進行運行監管、動態監測、安全預警及服務評價(jia) ,大幅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吳誌芹說。
新規要求充電設施運營單位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結算方式,並明確了收費明細的內(nei) 容。充電收費采取“電費+服務費”模式,兩(liang) 者分別計價(jia) 、收取,充電電費執行政府規定的電價(jia) 政策,確保居民願意用、用得起。
對於(yu) 退出市場的運營企業(ye) ,新規要求企業(ye) 做好充電設施的轉讓或拆除,以及客戶檔案注銷或信息變更工作,確保市場平穩過渡、企業(ye) 有序退出、個(ge) 人信息安全。
吳誌芹認為(wei) ,要進一步保障電動自行車充電安全,還需管理部門和行業(ye) 內(nei) 部等形成監管合力。“首先要推動老舊充電設施的更新迭代,隨著充換電設施技術標準和新規的落地實施,要逐步淘汰不符合標準要求、安全要求的老舊產(chan) 品,形成安全穩定的充電格局。”
此外要強化充電設施安全檢查力度,確保設施安全運營。同時加強充電設施收費監管,提高居民使用意願,讓居民主動養(yang) 成電動自行車不上樓的安全充電習(xi) 慣。
“還要落實企業(ye) 安全主體(ti) 責任,提升企業(ye) 運營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場地方安全管理意識也需強化,要形成企業(ye) 與(yu) 場地方協調一致的全麵管理格局。”吳誌芹表示。(科技日報實習(xi) 記者 沈 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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