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當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1970年公約締約國大會副主席國和附屬委員會委員國
當地時間2023年5月30日至6月1日,在法國巴黎召開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1970年《關(guan) 於(yu) 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chan) 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第7屆締約國大會(hui) 和第11屆附屬委員會(hui) 會(hui) 議上,我國首次當選公約締約國大會(hui) 副主席國,成功連任附屬委員會(hui) 委員國並當選本屆附屬委員會(hui) 會(hui) 議副主席國。
1970年公約是打擊文化財產(chan) 非法販運和流失文物追索返還領域最重要的國際法律文書(shu) ,目前有143個(ge) 締約國。締約國大會(hui) 主席團負責協調大會(hui) ,推動會(hui) 議各項決(jue) 議的落實以及所在選舉(ju) 組與(yu) 公約有關(guan) 的工作。附屬委員會(hui) 是公約的履約監督機製和核心治理機構,在確定公約發展方向、增強公約實施效力等方麵有關(guan) 鍵推動作用。
本次成功當選締約國大會(hui) 副主席國和附屬委員會(hui) 委員國,是我國近年來積極參與(yu) 締約國大會(hui) 工作、履行附屬委員會(hui) 委員國職責、開展打擊文化財產(chan) 非法販運和促進流失文物返還的國際合作所取得的重要成果,將有利於(yu) 我國增強對1970年公約的話語權,有力發出文物流失國聲音,進一步加強在此領域的多雙邊合作,深度參與(yu) 文化遺產(chan) 國際治理,引領構建流失文物追索返還國際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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