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國內

網約家政服務員受傷 勞動關係確認成焦點

發布時間:2023-06-12 15:00:00來源: 工人日報

  近年來,互聯網家政不斷發展。“互聯網+家政”新業(ye) 態下,網約家政服務人員與(yu) 家政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guan) 係嗎,服務人員受傷(shang) 誰擔責?前不久,人社部、最高人民法院聯合發布了與(yu) 此相關(guan) 的勞動爭(zheng) 議典型案例,通過以案釋法,對符合確立勞動關(guan) 係情形的認定標準作出重點規範。

  重點審查是否存在較強勞動管理

  2019年10月,70後宋某到某員工製家政公司應聘保潔員,雙方訂立了《家政服務協議》。協議約定,宋某經培訓合格後須按公司安排為(wei) 客戶提供保潔服務,合作期限為(wei) 2年,其間不得通過其他平台從(cong) 事家政服務,該公司為(wei) 宋某購買(mai) 意外傷(shang) 害保險。

  該公司通過本公司家政服務平台接收客戶訂單,並向宋某派發訂單。宋某每周需工作6天,工作日無訂單時須按公司安排從(cong) 事其他工作。該公司按月結付報酬,底薪每月1600元,保潔服務費每小時15元。如無故拒接訂單或收到客戶差評,該公司將扣減部分服務費。

  同年11月,宋某經培訓合格後上崗。工作期間,宋某每周工作6天,每天入戶服務6至8小時。2020年1月,宋某在工作中受傷(shang) ,要求公司按照工傷(shang) 保險待遇標準賠償(chang) 治療費用,該公司以雙方不存在勞動關(guan) 係為(wei) 由拒絕支付。

  隨後,宋某申請仲裁,請求確認與(yu) 該公司存在勞動關(guan) 係。仲裁委員會(hui) 裁決(jue) 宋某與(yu) 該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guan) 係。該公司對此不服,訴至人民法院。一審法院判決(jue) ,宋某與(yu) 該公司於(yu) 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21日期間存在勞動關(guan) 係。公司不服一審判決(jue) ,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判決(jue)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對於(yu) 家政企業(ye) 與(yu) 家政服務人員之間發生的確認勞動關(guan) 係爭(zheng) 議,人社部和最高人民法院分析認為(wei) ,應當明確企業(ye) 運營模式,嚴(yan) 格審查雙方之間是否存在較強程度的勞動管理,以此對簽訂勞動合同和簽訂服務協議的情形作出區分,據實認定勞動關(guan) 係。

  要求遵守工作規則,對工作時間、接單行為(wei) 等進行控製和管理;掌握用戶需求信息,按月支付報酬;將宋某納入組織體(ti) 係進行管理,禁止多平台就業(ye) ……可以說,家政公司對於(yu) 宋某實施了全麵的勞動管理,雙方存在很強的人格、經濟和組織從(cong) 屬性,根據事實優(you) 先原則,應當認定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guan) 係。

  支持發展員工製家政企業(ye)

  那麽(me) ,家政員與(yu) 家政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guan) 係嗎?中國勞動和社會(hui) 保障科學研究院勞動人事爭(zheng) 議研究室主任、中國勞動學會(hui) 勞動人事爭(zheng) 議處理專(zhuan) 業(ye) 委員會(hui) 秘書(shu) 長黃昆介紹,當前,家政服務企業(ye) 運營模式主要有三種,員工製、會(hui) 員製、中介製。

  “不同模式下,家政企業(ye) 與(yu) 客戶家庭和家政服務人員之間的法律關(guan) 係不同。”黃昆表示。

  其中,中介製即家政服務人員通過職業(ye) 介紹等機構提供中介服務,機構收取中介費用;會(hui) 員製即家政機構招募家政服務人員為(wei) 其會(hui) 員,提供培訓、糾紛調解、職業(ye) 介紹等服務,會(hui) 員每年交納會(hui) 費。在這兩(liang) 種傳(chuan) 統家政企業(ye) 運營模式中,家政服務人員與(yu) 客戶家庭直接建立雇傭(yong) 關(guan) 係,其工資由家庭支付。家政企業(ye) 為(wei) 家政服務人員提供職業(ye) 介紹或培訓,雙方建立民事合作關(guan) 係。

  為(wei) 破解家政業(ye) 找不到服務員、服務不滿意、發展不規範等問題,2019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guan) 於(yu) 促進家政服務業(ye) 提質擴容的意見》,支持發展員工製家政企業(ye) 。

  “員工製家政服務是促進家政服務業(ye) 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nei) 容。”黃昆介紹,這具體(ti) 指家政企業(ye) 與(yu) 消費者簽訂服務合同,與(yu) 家政服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並繳納社保費,統一安排服務人員為(wei) 消費者提供服務,支付服務人員勞動報酬並對其持續培訓管理。“此種情況下,客戶家庭與(yu) 家政服務人員的權利保障較好,家政服務企業(ye) 承擔的責任也較會(hui) 員製和中介製要大。”

  宋某案中所涉及的是一家員工製互聯網家政企業(ye) 。在黃昆看來,無論是否采取“互聯網+”模式,員工製家政服務企業(ye) 應當不斷規範用工管理,符合勞動合同簽訂情形的,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不符合確立勞動關(guan) 係情形,應依法保障其公平就業(ye) 、報酬支付、勞動安全衛生、職業(ye) 傷(shang) 害以及參加社會(hui) 保險等方麵權利。

  本報記者 李丹青《工人日報》(2023年06月12日 06版)

(責編:陳濛濛)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