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與時間賽跑的“房屋保衛戰”
在聽完當事人的想法後,檢察官發現,借款資金的具體(ti) 流向、B公司代陸先生歸還前債(zhai) 的實際金額、中間人李某的身份都需要調查。而此時,距法院拍賣安置房的時間僅(jin) 剩一個(ge) 月——
一場與(yu) 時間賽跑的“房屋保衛戰”
“檢察官,房子的產(chan) 權證已經辦好了。要不是你們(men) 的幫助,我和兒(er) 子早就無家可歸了。”日前,江蘇省無錫市梁溪區檢察院檢察官孫倩又一次接待了周女士,這一次,她帶來了好消息。在檢察機關(guan) 的推動下,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周女士唯一的住房保住了。
家門上無故被貼了封條
這起案件要從(cong) 五年前的一筆借款說起。2015年,周女士與(yu) 丈夫陸先生因感情破裂協議離婚,離婚時雙方約定老宅拆遷的一套安置房歸周女士所有。二人離婚一年後,陸先生欠了A公司一筆債(zhai) 務。2018年初,陸先生聽說B公司的借款利率相對較低,就動了以貸還貸的念頭。
然而,B公司告知陸先生必須提供擔保才能放款,他便動起了歪腦筋:離婚時約定歸周女士所有的那套拆遷安置房還沒有辦產(chan) 權證,如果把房屋產(chan) 權證辦到自己名下,正好可以用這套房子來抵押借款。於(yu) 是,陸先生憑著自己保管的拆遷材料迅速辦理了房產(chan) 證,並順利申請到了35萬(wan) 元貸款。不久之後,陸先生便消失了。
2018年9月,B公司眼見這筆借款要不回來了,便向法院起訴並申請執行借款本息。因陸先生失聯,可供執行的財產(chan) 隻有這套用來抵押貸款的拆遷安置房,2020年9月,法院依法啟動房屋評估拍賣程序。
此時,周女士因患癌症正在醫院接受治療。屋漏偏逢連夜雨,出院回家那天,周女士發現家門上被貼了封條,還有一份告知她即將啟動房屋拍賣程序的執行文書(shu) 。周女士立刻撥通了執行法官的電話,這才知道自己的房子被用來抵押借款了。
隨後,周女士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並提供了離婚協議書(shu) ,以此證明她才是房子的真實產(chan) 權人。法院審查後認可離婚協議的真實性,但認為(wei) 辦理貸款時提供的房產(chan) 證上載明的產(chan) 權人是陸先生,B公司已盡到謹慎審查義(yi) 務,抵押權合法有效,據此駁回了周女士的執行異議。之後,周女士又以案外人的身份向法院申請再審,也沒有得到法院支持。
看到母親(qin) 整日擔憂,已多年不與(yu) 父親(qin) 聯係的兒(er) 子小偉(wei) (化名)決(jue) 定聯係父親(qin) 詢問這筆債(zhai) 務的具體(ti) 細節。幾經周折,他聯係上了遠在福建躲債(zhai) 的陸先生,得知這筆借款還涉及一個(ge) 中間人李某。
今年5月,小偉(wei) 與(yu) 母親(qin) 周女士一起來到無錫市梁溪區檢察院以B公司虛增借款本金為(wei) 由申請監督。
距離拍賣隻剩三天
“離婚時房子已經給我了,白紙黑字寫(xie) 在離婚協議上的,我看病又花了不少錢,現在兒(er) 子到了該成家的年紀,我卻連婚房都沒能力給他置辦。”承辦檢察官孫倩初次接訪時,周女士情緒激動,談話間幾度哽咽。
“你為(wei) 什麽(me) 一直沒有去領房產(chan) 證呢?”孫倩問出了心中的疑惑。
“離婚以後我就聯係不上他了,打電話過去他都不接,我也去房管局谘詢過,他才是被拆遷安置一方,他不到場,我自己是辦不了房產(chan) 證的。”周女士既氣憤又無奈地回答。
在聽完周女士的想法後,孫倩開始仔細梳理全案證據,她發現借款資金的具體(ti) 流向、B公司代陸先生歸還前債(zhai) 的實際金額、李某的身份都需要調查清楚。而此時,距法院拍賣安置房的時間僅(jin) 剩一個(ge) 月了。
孫倩迅速趕往各大銀行開展查詢工作並聯係到了陸先生口中的李某。經調查,孫倩發現李某收取陸先生的這筆借款,是因為(wei) 他在陸先生的房屋抵押登記辦下來之前,應B公司要求先行為(wei) 陸先生向A公司墊還了債(zhai) 務,所以在B公司放款給陸先生後,陸先生應當立即將李某墊付的錢返還,並向李某支付墊資期間的利息。根據李某的陳述,孫倩反複核查銀行卡交易流水,發現李某在B公司放款前一個(ge) 月確實曾為(wei) 陸先生向A公司還款,現有證據隻能證明中間人李某收取了墊資利息,而無法證實B公司存在虛增借款本金的行為(wei) 。這時距房屋拍賣僅(jin) 剩一周時間。
結合現有證據,這起案件可以作不支持監督申請決(jue) 定結案,但根據離婚協議房子確實歸屬於(yu) 周女士,周女士瘦弱的身軀和無助的眼神不時浮現在孫倩的腦海裏。
孫倩決(jue) 定轉變辦案思路,她約談了B公司的代理人。“你們(men) 公司有抵押權沒錯,但房子也確實是周女士的,如果現在把房子拍賣了,可能出現涉及產(chan) 權糾紛的訴訟,那就存在執行回轉的可能。”孫倩說,“周女士現在正處於(yu) 癌症恢複期,你們(men) 公司能不能考慮一下和解?我們(men) 可以一起尋找問題的最優(you) 解。”
“之前我們(men) 公司不了解房屋產(chan) 權的真實情況,我回去後再和公司建議下,爭(zheng) 取能減少一些金額,但希望他們(men) 能夠一次性付清了結糾紛。”經過釋法說理,B公司的代理律師願意配合檢察機關(guan) 做和解工作。
B公司的讓步讓孫倩看到了希望。但解鈴還須係鈴人,作為(wei) 借款人,陸先生必須承擔起責任。經過多次電話勸說,陸先生表示這幾年打工攢的錢能還上一部分,若周女士願意先幫他墊付一部分,他也保證後麵會(hui) 分期歸還。但對檢察機關(guan) 提出的讓他回無錫簽訂和解協議的要求,陸先生始終心存顧慮。最終在孫倩和小偉(wei) 的共同勸說下,陸先生同意回無錫當麵解決(jue) 問題。
經過多番努力,今年6月10日,陸先生、周女士和B公司三方簽訂了和解協議,陸先生、周女士當場向B公司支付52萬(wan) 元還清借款,並約定陸先生兩(liang) 年內(nei) 分期向周女士歸還墊付款。和解協議簽訂後,B公司向法院申請撤回執行,法院以履行完畢予以結案,撤回了該房子的拍賣。
此時距離原定的拍賣日隻剩三天,這場“房屋保衛戰”終於(yu) 落下帷幕。
產(chan) 權證終於(yu) 辦下來了
房子雖然暫時保住了,但產(chan) 權還是登記在陸先生名下,如果後麵還有陸先生的個(ge) 人債(zhai) 務糾紛,那房子還有被強行處置的風險,這始終是個(ge) 隱患。
辦理產(chan) 權變更登記必須要憑法院的裁判文書(shu) 嗎?周女士想要變更產(chan) 權還需要交稅嗎?陸先生能從(cong) 福建回趟無錫實屬不易,為(wei) 了不留後患,真正促成案結事了,孫倩帶著心中的疑問又去了趟不動產(chan) 登記中心。功夫不負有心人,這次得來了好消息:周女士的這種情況屬於(yu) 夫妻雙方離婚時對房產(chan) 所有權的歸屬作出相應約定,若房屋產(chan) 權登記存在錯誤,雙方當事人之後可憑借離婚協議來糾正原產(chan) 權登記,且無須再繳納稅費。這對原本生活就不富裕,還處在癌症恢複期醫藥費開銷較大的周女士來說,無疑是件好事。孫倩趕緊打電話把這個(ge) 好消息告訴了周女士,建議她趕在陸先生回福建前把產(chan) 權變更登記手續辦好。
聽了孫倩的建議,周女士立即聯係上陸先生。第二天上午,新的房產(chan) 證就辦下來了,房子名正言順變更登記到周女士名下,她心裏的大石頭也終於(yu) 落地了。
離開無錫前,陸先生也打來電話向檢察機關(guan) 表示感謝:“經過此事,我和兒(er) 子的關(guan) 係緩和了許多,我保證一定會(hui) 盡快把她墊付的錢還上。”
至此,一場曆時五年、涉及三方權益的民事糾紛得以圓滿化解。(檢察日報 朱佩佩 薑旭東(dong) 溫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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