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百姓享有更高效便利的社保經辦服務
作為(wei) 社保經辦領域的首部行政法規,條例提出的“五個(ge) 明確”有針對性地填補了相關(guan) 製度漏洞,努力打造與(yu) 數字時代相適應的社保服務新體(ti) 係。讓數據多跑路、群眾(zhong) 少跑腿成為(wei) “標配”,是時代的要求、公眾(zhong) 的期盼。
社會(hui) 保險經辦服務是社會(hui) 保險體(ti) 係的“最後一公裏”,在服務人民群眾(zhong) 、落實民生政策、推動社會(hui) 保障事業(ye) 高質量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據9月5日《人民日報》報道,《社會(hui) 保險經辦條例》近日正式公布,將於(yu) 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立足於(yu) 規範經辦、優(you) 化服務、保障安全、維護權益、促進公平,提出“五個(ge) 明確”,著力健全社保經辦服務體(ti) 係,提升服務水平,提高服務效能,讓人民群眾(zhong) 享有更加高效便利的公共服務。
經多年努力,我國建成了世界上規模最大的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截至目前,基本養(yang) 老保險、失業(ye) 保險、工傷(shang) 保險和生育保險參保人員分別達到10.57億(yi) 人、2.4億(yi) 人、2.94億(yi) 人和2.46億(yi) 人,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穩定在95%左右,各項社保基金累計結餘(yu) 超過12.5萬(wan) 億(yi) 元,實現了省、市、縣、鄉(xiang) 鎮(街道)、村(社區)的全覆蓋。社會(hui) 保障事業(ye) 的穩健發展,有效增強了人民群眾(zhong) 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與(yu) 此同時,社保經辦服務也存在一些與(yu) 百姓期待不相適應的情形。比如,證明材料偏多,轉移接續不暢,經辦時限不明確,一些經辦機構對高齡、身體(ti) 條件差的參保人員的硬性要求給參保人及家屬帶來不便,人性化、個(ge) 性化服務不足;打破信息壁壘、推進信息共享步子邁得不夠大,數字鴻溝在一些區域依然存在;一些經辦機構落實讓數據多跑路、群眾(zhong) 少跑腿的要求不到位;社會(hui) 保險基金“跑冒滴漏”現象時有發生,騙保案件屢禁不止,一些地方社會(hui) 保險基金的安全性受到威脅等。
社保經辦服務存在的上述問題,與(yu) 社保經辦製度的法治化、規範化、便捷化建設滯後有關(guan) 。作為(wei) 社保經辦領域的首部行政法規,上述條例提出的“五個(ge) 明確”有針對性地填補了相關(guan) 製度漏洞,努力打造與(yu) 數字時代相適應的社保服務新體(ti) 係。
比如,明確適用範圍,將社會(hui) 保險的五個(ge) 險種都納入條例適用範圍,確保經辦服務的統一性;明確經辦機構職責,讓經辦機構及人員辦事有邊界、服務有底線,提升了經辦服務的規範性;明確便民利民要求,加大無障礙服務力度,限製隨意性,提升便捷性;明確監督管理舉(ju) 措,通過服務協議將相關(guan) 機構的權利義(yi) 務、責任規定得更為(wei) 明晰,讓暗箱操作、推卸責任失去騰挪空間;明確法律責任,整治騙取、隱匿、轉移、侵占、挪用社保基金或者違規投資運營等行為(wei) ,著力守好人民群眾(zhong) 看病、養(yang) 老的錢袋子。
順應時代發展、回應百姓期待,上述條例在精細化管理方麵也提出了新標準,讓數據多跑路、群眾(zhong) 少跑腿成為(wei) 可見、可感的即期行動。在入口環節,用人單位辦理企業(ye) 登記時要同步辦理社保登記,通過信息比對、自助認證等方式核驗參保人員資格;在審查環節,壓減不必要的證明材料,取消無法定依據的證明材料,通過授權代辦、上門服務等方式為(wei) 特殊人群提供便利,確保群眾(zhong) 少跑腿;在核驗環節,運用數字技術,人社、公安、民政、衛生健康、醫保等部門開展業(ye) 務協作,推動信息共享,開展信息比對,實現無形認證、自助認證,啟用“同城通辦”“網上辦”“掌上辦”等便捷方式,讓數據多跑路。
伴隨社會(hui) 保險製度全覆蓋的推進,社保經辦服務將影響很多人的日常生活,讓數據多跑路、群眾(zhong) 少跑腿成為(wei) “標配”,是時代的要求、公眾(zhong) 的期盼。期待有關(guan) 部門本著“以人民為(wei) 中心”的服務理念,不斷完善相關(guan) 機製,確保讓百姓享有更加高效便利的社保經辦服務。(工人日報 評論員 郭振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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