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重打擊!最高檢、公安部啟動第三批5起特大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聯合掛牌督辦
為(wei) 依法從(cong) 重打擊境外電信網絡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依法從(cong) 重打擊境內(nei) 協同犯罪人員,堅決(jue) 維護人民群眾(zhong) 切身利益,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掛牌督辦第三批5起特大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堅持內(nei) 外聯動,全力打團夥(huo) 、摧網絡、斬鏈條,深挖組織者、領導者及幕後“金主”,切實維護社會(hui) 穩定和人民群眾(zhong) 切身利益。
近年來,針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依然嚴(yan) 峻複雜的形勢,最高檢、公安部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加強協作配合,健全完善常態化重大案件掛牌督辦機製,先後掛牌督辦2批8起特大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持續釋放依法查處、從(cong) 嚴(yan) 懲治的強烈信號,取得了積極的效果,有力維護了人民群眾(zhong) 合法權益。
為(wei) 進一步遏製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多發高發態勢,最大限度切斷與(yu) 境外詐騙集團勾結的境內(nei) 犯罪鏈條,根據常態化掛牌督辦工作機製,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於(yu) 近期繼續聯合掛牌督辦第3批5起特大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案件。這5起案件分別是福建莆田“9.06”電信網絡詐騙案、重慶沙坪壩“5.11”電信網絡詐騙案、江蘇江陰“6.16”電信網絡詐騙案、浙江溫州“8.26”電信網絡詐騙案、四川樂(le) 山“1.12”電信網絡詐騙案。這批案件均係境外電信網絡詐騙集團的重點案件,多為(wei) 組織境內(nei) 人員通過偷越國(邊)境方式赴境外參與(yu) 詐騙犯罪活動,內(nei) 部組織架構嚴(yan) 密,境內(nei) 外協同配合,參與(yu) 人員眾(zhong) 多,涉案金額巨大,有的集團還涉及非法拘禁、故意傷(shang) 害等嚴(yan) 重暴力犯罪,社會(hui) 影響極為(wei) 惡劣。
最高檢、公安部有關(guan) 部門負責同誌表示,全國檢察機關(guan) 、公安機關(guan) 將以聯合督辦為(wei) 重要抓手,用足用好現有法律武器,持續保持對境外電信網絡詐騙集團的高壓嚴(yan) 打態勢,依法從(cong) 重打擊境外協同人員特別是提供偷越國(邊)境、“跑分”洗錢、架設GOIP、收集公民個(ge) 人信息等支持幫助的團夥(huo) 和人員,加強追贓挽損工作,做到“打財斷血”,努力奪取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打擊治理新勝利。
檢察機關(guan) 和公安機關(guan) 再次正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分子特別是仍在境外的犯罪分子,不要心存任何僥(jiao) 幸,必須認清形勢,立即收手,盡快回國投案自首,爭(zheng) 取寬大處理。
掛牌督辦案件簡要情況
1、福建莆田“9.06”電信網絡詐騙案
2022年9月,福建省莆田市公安機關(guan) 在偵(zhen) 辦一起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案中發現,以唐某某為(wei) 首的一境外詐騙集團在老撾設立所謂的科技公司,專(zhuan) 門對國內(nei) 民眾(zhong) 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活動。該犯罪集團層級結構清晰,分工明確,通過網絡交友、誘導投資虛擬貨幣等實施詐騙,目前已查明涉案金額人民幣3000餘(yu) 萬(wan) 元。團夥(huo) 成員共有150餘(yu) 人,公安機關(guan) 已抓獲30餘(yu) 名。
2、重慶沙坪壩“5.11”電信網絡詐騙案
2018年4月,重慶市公安機關(guan) 接群眾(zhong) 報案後偵(zhen) 查發現,2016年-2018年,以曾某某為(wei) 首的犯罪集團先後在廣州成立公司,使用虛假炒股平台軟件,實施虛假股票交易類電信網絡詐騙。2018年之後,該犯罪集團轉移至柬埔寨,下設8個(ge) 分公司,繼續對國內(nei) 民眾(zhong) 實施詐騙活動。目前已查明的涉案金額人民幣近3億(yi) 元。公安機關(guan) 已抓獲犯罪嫌疑人80餘(yu) 名。
3、江蘇江陰“6.16”電信網絡詐騙案
2021年7月,江蘇省江陰市公安機關(guan) 從(cong) 境外“回流”人員詐騙案件入手,研判發現以陳某為(wei) 首的一長年駐紮在緬北猛波等地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的犯罪集團。該集團成立於(yu) 2019年12月,內(nei) 部責任分工明確,管理嚴(yan) 格,實施多種類型詐騙犯罪。2020年7月,該集團由緬北猛波“洪門國際大廈”遷入由潘某某等6人出資建造的“五金建材城”。潘某某等6名幕後“金主”為(wei) 詐騙集團提供辦公場所和食宿,並進行封閉式管理,持械看守詐騙集團人員,先後招攬18個(ge) 詐騙集團入駐,目前已關(guan) 聯全國範圍內(nei) 的詐騙、偷越國(邊)境、非法拘禁等案件50餘(yu) 起。公安機關(guan) 現已抓獲8個(ge) 詐騙集團成員共計560餘(yu) 人,其中已判決(jue) 78人,移送審查起訴60人。
4、浙江溫州“8.26”電信網絡詐騙案
2021年9月,浙江省溫州市公安機關(guan) 在偵(zhen) 辦一起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案過程中,通過研判,發現位於(yu) 緬甸、馬來西亞(ya) 的4個(ge) 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集團,對國內(nei) 民眾(zhong) 實施詐賭類、期貨理財類電信網絡詐騙。目前已查明涉案金額人民幣3000餘(yu) 萬(wan) 元。公安機關(guan) 現已抓獲犯罪嫌疑人890餘(yu) 名,其中已移送檢察機關(guan) 審查起訴520餘(yu) 人。
5、四川樂(le) 山“1.12”電信網絡詐騙案
2020年8月,四川省樂(le) 山市公安機關(guan) 在辦理本地一起電信網絡詐騙案件過程中,研判發現以廖某某、申某等人為(wei) 首的犯罪團夥(huo) ,在緬北撣邦小猛拉城郊修建小猛拉科技園,為(wei) 多個(ge) 境外詐騙集團提供食宿、武裝保護、物業(ye) 管理,涉及詐騙集團線索190餘(yu) 條,包括虛假博彩、虛假投資等多種類型電信網絡詐騙。目前,公安機關(guan) 已抓獲其中的16個(ge) 詐騙窩點犯罪嫌疑人450餘(yu) 人。
(總台央視記者 程琴 陳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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