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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他人隱私煽惑網暴被定罪判刑

發布時間:2023-10-07 14:30:00來源: 光明日報

  【案例苑】

  ●案情:李豔(化名)是一位網絡主播。2019年1月至5月,劉宏(化名)與(yu) 李豔發生感情糾紛。為(wei) 泄憤報複,劉宏從(cong) 他人處購買(mai) 了李豔及其父母的姓名、年齡、住址、身份證號碼、照片等個(ge) 人信息,編輯並添加詛咒文字後,通過幾十個(ge) 網絡賬號多次發布,稱“李豔的身份證號,大家拿去借網貸”。相關(guan) 網絡帖文的閱讀量達1萬(wan) 餘(yu) 次,引發大量負麵評論。劉宏還利用網絡賬號大量添加被害人李豔粉絲(si) ,私信發送李豔照片等個(ge) 人信息,並揚言要傷(shang) 害李豔。

  由於(yu) 個(ge) 人信息被不法使用,李豔的工作與(yu) 生活受到嚴(yan) 重侵擾。她在2019年四五月間直播收入陡降,並有大量粉絲(si) 對其取消關(guan) 注,李豔不堪忍受選擇報警,後劉宏被逮捕並被提起公訴。

  ●判決(jue) :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認為(wei) ,被告人劉宏違反國家有關(guan) 規定,非法獲取公民個(ge) 人信息,造成被害人經濟損失,嚴(yan) 重影響被害人生活,構成侵犯公民個(ge) 人信息罪。在綜合考慮被告人坦白等情況後,法院以侵犯公民個(ge) 人信息罪判處被告人劉宏有期徒刑10個(ge) 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2萬(wan) 元。

  ●說法:近年來,網絡暴力問題引發社會(hui) 廣泛關(guan) 注。網絡暴力違法犯罪活動頻頻發生,不僅(jin) 嚴(yan) 重侵害當事人的人格權,也嚴(yan) 重汙染網絡生態、毒化網絡風氣。網絡暴力所涉違法行為(wei) 類型多樣,侵犯公民個(ge) 人信息即為(wei) 其中之一。特別是通過“人肉搜索”“開盒”等,在網絡上非法曝光他人隱私、發布公民個(ge) 人信息,導致網絡暴力直接針對具體(ti) 個(ge) 人,危害更加嚴(yan) 重,甚至還可能轉化為(wei) 線下暴力,進而對受害人人身權益帶來直接損害。基於(yu) 此,對網絡暴力所涉侵犯公民個(ge) 人信息的行為(wei) ,必須嚴(yan) 厲懲治,以有效維護被害人合法權益。

  本案即是通過侵犯公民個(ge) 人信息實施的網絡暴力案件。行為(wei) 人購買(mai) 個(ge) 人信息並通過網絡對外發布,嚴(yan) 重侵犯被害人個(ge) 人信息權益,且對被害人正常工作、生活造成嚴(yan) 重滋擾,達到了“情節嚴(yan) 重”這一刑法打擊的標準。基於(yu) 此,人民法院以侵犯公民個(ge) 人信息罪對被告人定罪判刑,打擊網絡暴力,切實保障被害人合法權益,淨化網絡空間。

  (本報記者王金虎整理)

  (光明日報)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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