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鎮開發別丟了“老味道”
近年來,不少城市花大力氣改造古城鎮,目的是將其變成旅遊目的地,以所謂的“古色古香”來吸引遊客。有媒體(ti) 近日調查發現,不少文物保護院落修繕後被“改頭換麵”,商業(ye) 氣息濃厚,開發有餘(yu) 、保護不足,被人詬病。如何讓古城鎮煥發新生機?關(guan) 鍵要保留好古城鎮的“老味道”,在傳(chuan) 承保護的前提下進行開發,才能讓古城鎮氣質更加迷人,生命力得到更好延續。
古城鎮的形成無不經曆漫長的曆史,保留下來的古建築獨具特色,但也存在年久失修等問題。修舊如舊、傳(chuan) 承文脈,是古建築保護的重要價(jia) 值取向。古城鎮不僅(jin) 作為(wei) 實體(ti) 而存在,也承載著寶貴的精神文化內(nei) 涵,有人們(men) 心中守望的“鄉(xiang) 愁”。保護古城鎮不隻是修繕幾棟古建築,而是在守護中華民族繁衍生息的“精神家園”,重拾對民族傳(chuan) 統文化的認同。加強對古城鎮傳(chuan) 統文化的保護,才能讓古城鎮既古老又年輕。
現實中,很多地方以保護之名行商業(ye) 開發之實,背離了推動古城鎮可持續發展的初衷。對於(yu) 古城鎮的發展而言,保護永遠處於(yu) 第一位,開發處於(yu) 第二位,任何決(jue) 策都要慎之又慎,常懷敬畏之心。在開發過程中,不應對古建築造成二次破壞,更要避免對常住居民生產(chan) 生活產(chan) 生幹擾。在引入商業(ye) 以後,相關(guan) 業(ye) 態不能與(yu) 古建築的文化內(nei) 涵和價(jia) 值理念產(chan) 生衝(chong) 突。某些地區過度對古城鎮進行商業(ye) 開發,將古城鎮曆史文化視為(wei) 敝屣,生搬硬套商業(ye) 模式,導致“千鎮一麵”,終因缺乏特色而難以打動人心,遊客難免“審美疲勞”,古城鎮開發也成了“雞肋”。
古城鎮是曆史的見證,因古老而迷人,因與(yu) 時俱進而存續。如何保留好古城鎮的“老味道”?關(guan) 鍵要確保古城鎮保護開發在法治軌道上進行。對此,我國相關(guan) 法律法規明確要求,基本建設、旅遊發展必須遵守文物保護工作的方針,其活動不得對文物造成損害。但在現實當中,古建築遭破壞不是個(ge) 案,拆真建假、仿古變味,基層文保部門監管缺位乏力的問題依然存在。少數景區為(wei) 了博眼球、賺流量,甚至不顧實際情況斥巨資亂(luan) 建地標。對於(yu) 種種亂(luan) 象,各地應完善古城鎮保護開發的監管製度,加強事前、事中、事後的全過程監督,及時製止違法違規、危害破壞文物安全等行為(wei) ,不能讓古建築無序開發甚至遭破壞的悲劇重演。
有特色、有文化、有內(nei) 涵、有品位的古城鎮,才是遊客心向往之的旅遊目的地。古城鎮不應淪為(wei) 小商品市場、街頭美食集散地。商業(ye) 化開發不能僅(jin) 停留在淺層,而要和古城鎮的曆史文化深度融合。品一盞茶、聽一段曲、賞一出戲……遊客在古老的街道上觸摸曆史,感受中華傳(chuan) 統文化的獨特魅力,腳步慢下來,靜靜住下來,沉浸式體(ti) 驗古城鎮“原住民”生活,才能讓古城鎮旅遊“活”起來、“火”起來。古城鎮,可以是喧囂熱鬧的,更應該是安靜質樸的。古城鎮既有市井煙火氣,又有詩和遠方,隻有如此,才能不斷煥發光彩、曆久彌新。
吳 浩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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