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賄罪等 多名落馬官員被逮捕
中新社北京10月8日電 (記者 張素)8日,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多名落馬官員分別被檢察機關(guan) 決(jue) 定逮捕的消息。這幾人均涉嫌受賄罪,其中也有人另涉嫌行賄罪、挪用公款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根據最高檢通報,日前,寧夏檢察機關(guan) 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對寧夏回族自治區工業(ye) 和信息化廳原一級巡視員張宏年作出逮捕決(jue) 定。
公開資料顯示,張宏年生於(yu) 1960年8月。今年4月,官方通報張宏年被查;9月,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監委通報其被開除黨(dang) 籍。
張宏年被指“退而不休,利用影響力大肆斂財”,並被指“在組織核查期間轉移贓物並與(yu) 他人串供,企圖掩蓋受賄事實”,以及“退休後利用原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wei) ,為(wei) 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等。
另據最高檢通報,日前,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行賄罪、受賄罪,對湖南省郴州市政協原副主席、市民政局原局長李誌珍作出逮捕決(jue) 定。
公開資料顯示,李誌珍於(yu) 2018年加入中國致公黨(dang) 。今年4月,官方通報對其進行監察調查;9月,決(jue) 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李誌珍被指“身為(wei) 黨(dang) 外領導幹部,把‘黨(dang) 外’當法外,對法律規矩毫無敬畏”,並被指“官迷心竅,將公權力異化為(wei) 攫取私利的工具”“亦官亦商,違規從(cong) 事營利性活動”“跑官買(mai) 官,通過向國家機關(guan) 工作人員巨額行賄獲得職務升遷”等。
此外,甘肅檢察機關(guan) 依法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賄罪,對甘肅省武威市政協原副主席範景林作出逮捕決(jue) 定。在黨(dang) 紀政務處分通報中,他被指“放棄職守,挪用公款歸他人使用,造成國有資產(chan) 巨額損失”等。
廣東(dong) 檢察機關(guan) 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廣東(dong) 省湛江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長曹興(xing) 作出逮捕決(jue) 定,貴州檢察機關(guan) 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貴州省黔西南州政協原黨(dang) 組成員、副主席向和剛作出逮捕決(jue) 定。上述案件均在進一步辦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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