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發布指導意見 涉加大對民營企業工作人員反腐力度等內容
中新社北京10月10日電 (記者 張素)為(wei) 優(you) 化法治環境、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中國最高人民法院10日對外發布指導意見,其中涉及加大對民營企業(ye) 工作人員腐敗行為(wei) 懲處和追贓追繳力度、依法規製民間借貸“砍頭息”亂(luan) 象等內(nei) 容。
此前,中共中央、國務院就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發布意見。在10日舉(ju) 行的新聞發布會(hui) 上,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林文學說,最高法發布的指導意見用27個(ge) 條文對其進行落實和細化。
為(wei) 依法保護民營企業(ye) 產(chan) 權和企業(ye) 家合法權益,最高法發布的指導意見提出更為(wei) 細化的司法政策,其中明確,製訂司法解釋加大對民營企業(ye) 工作人員腐敗行為(wei) 懲處和追贓追繳力度,健全常態化冤錯案件糾正機製,依法保護民營經濟主體(ti) 申請國家賠償(chang) 的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胡仕浩在會(hui) 上通報,2017年至2022年,全國法院通過審判監督程序糾正涉產(chan) 權刑事冤錯案件256件361人。他還提到,2017年底,最高法決(jue) 定對張文中、顧雛軍(jun) 、江蘇牧羊集團等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涉產(chan) 權案件啟動再審並依法改判,傳(chuan) 遞出人民法院堅決(jue) 糾正涉產(chan) 權冤錯案件的強烈信號。
最高法發布的指導意見還強調對民營企業(ye) 和企業(ye) 家人格權的保護。林文學舉(ju) 例說,對於(yu) 故意誤導公眾(zhong) 、刻意吸引眼球的極端言論行為(wei) ,利用互聯網、自媒體(ti) 、出版物等傳(chuan) 播渠道,對民營企業(ye) 和企業(ye) 家進行詆毀、貶損和醜(chou) 化等侵權行為(wei) ,要予以嚴(yan) 厲打擊。
為(wei) 維護統一公平誠信的市場競爭(zheng) 環境,這份指導意見結合當前民營經濟發展需要,提出司法舉(ju) 措。林文學表示,針對惡意“維權”侵犯民營企業(ye) 合法權益、擾亂(luan) 正常市場秩序行為(wei) ,以及利用虛假、惡意訴訟侵害企業(ye) 和企業(ye) 家合法權益的行為(wei) ,要依法予以嚴(yan) 厲打擊。
此外,指導意見還結合審判工作實際,提出多項司法保障措施,以期運用法治方式促進民營企業(ye) 發展和治理。林文學稱,指導意見強調有效拓寬中小微民營企業(ye) 融資渠道,依法規製民間借貸“砍頭息”“高息轉本”等亂(luan) 象。
他說,指導意見還強調規範股東(dong) 行為(wei) ,依法追究控股股東(dong) 、實際控製人實施關(guan) 聯交易“掏空”企業(ye) 、非經營性占用企業(ye) 資金、違規擔保向企業(ye) 轉嫁風險等濫用支配地位行為(wei) 的法律責任,以法治手段破解“代理成本”問題。(完)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