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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今年四季度增加發行2023年國債1萬億元 作為特別國債管理

發布時間:2023-10-25 15:33: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10月25日電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於(yu) 25日上午舉(ju) 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hui) ,介紹增加發行國債(zhai) ,支持災後恢複重建和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等工作有關(guan) 情況。財政部副部長朱忠明在會(hui) 上表示,決(jue) 定在今年四季度增加發行2023年國債(zhai) 1萬(wan) 億(yi) 元,作為(wei) 特別國債(zhai) 管理。

  朱忠明表示,今年以來,我國多地遭遇了暴雨、洪澇、台風等災害,部分地區受災嚴(yan) 重、損失較大,地方災後恢複重建任務比較重。與(yu) 此同時,近年來我國各類極端自然災害多發頻發,對我國防災減災救災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黨(dang) 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8月17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會(hui) 會(hui) 議研究部署防汛抗洪救災和災後恢複重建工作,要求加快恢複重建,進一步提升我國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強各級應急指揮部體(ti) 係,加強國家區域應急救援中心能力建設,提升基層防災避險能力,加快完善流域特別是北方地區主要江河流域防洪工程體(ti) 係,加強城市防洪排澇能力的規劃和建設。

  為(wei) 此,國務院提出議案,建議增發2023年國債(zhai) 支持災後恢複重建和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已經昨天剛剛閉幕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第六次會(hui) 議審議通過。具體(ti) 內(nei) 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ge) 方麵:

  關(guan) 於(yu) 資金規模,結合災後恢複重建和防災減災救災工作需要,並統籌財政承受能力,決(jue) 定在今年四季度增加發行2023年國債(zhai) 1萬(wan) 億(yi) 元,作為(wei) 特別國債(zhai) 管理。按此測算,2023年全國財政赤字由3.88萬(wan) 億(yi) 元增加到4.88萬(wan) 億(yi) 元,中央財政赤字由3.16萬(wan) 億(yi) 元增加到4.16萬(wan) 億(yi) 元,預計財政赤字率由3%提高到3.8%左右。

  關(guan) 於(yu) 資金投向,聚焦中央政治局常委會(hui) 會(hui) 議確定的重點任務,圍繞災後恢複重建和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主要用於(yu) 8個(ge) 方向:

  第一,用於(yu) 災後恢複重建,支持以京津冀為(wei) 重點的華北地區等災後恢複重建和提升防災減災能力,促進災區基本生產(chan) 生活條件和經濟發展恢複到災前的水平。

  第二,是以海河、鬆花江流域等北方地區為(wei) 重點的骨幹防洪治理工程。支持大江大河大湖幹流防洪治理、南水北調防洪影響處理、大中型水庫建設以及蓄滯洪區圍堤建設,加快完善防洪工程體(ti) 係。

  第三,是自然災害應急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實施預警指揮工程、救援能力工程、巨災防範工程和基層防災工程,加強各級應急指揮部體(ti) 係,提升防災避險能力。

  第四,是其他重點防洪工程。支持主要支流、中小河流、山洪溝治理和重點區域排澇能力建設,水文基礎設施,小型水庫工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及安全監測,海堤治理,整體(ti) 提升水旱災害的防禦能力。

  第五,是灌區建設改造和重點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支持灌區建設改造修複、東(dong) 北黑土區侵蝕溝治理、丹江口水庫水土流失治理,提高灌溉供水、排水保障能力和防災減災能力。

  第六,是城市排水防澇能力提升行動。支持構建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ti) 係,推動係統解決(jue) 城市內(nei) 澇問題。

  第七,是重點自然災害綜合防治體(ti) 係建設工程。支持開展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ti) 係建設、海洋災害綜合防治體(ti) 係建設、森林防火應急道路建設、氣象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災害防治從(cong) 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

  第八,是用於(yu) 東(dong) 北地區和京津冀受災地區等高標準農(nong) 田建設。優(you) 先支持東(dong) 北地區和京津冀受災地區開展高標準農(nong) 田建設。這是介紹的第二個(ge) 方麵。

  朱忠明指出,關(guan) 於(yu) 預算安排。為(wei) 了緩解地方在災後恢複重建和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方麵的財政支出壓力,此次增發的1萬(wan) 億(yi) 元國債(zhai) ,全部通過轉移支付方式安排給地方,根據有關(guan) 工作進展和項目儲(chu) 備等情況安排使用,以強有力的資金保障工作的落實,集中力量支持災後恢複重建和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

  朱忠明強調,下一步,財政部將按照黨(dang) 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抓好此次增發國債(zhai) 的具體(ti) 落實工作,及時啟動國債(zhai) 發行,做好預算下達,持續跟蹤加強國債(zhai) 資金監管,切實提高國債(zhai) 資金使用效益。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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