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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旅遊攻略帖暗藏多重風險 盲目效仿或觸法

發布時間:2023-11-17 13:45:00來源: 檢察日報

  發布有“毒”旅遊攻略,別以為(wei) 沒事兒(er)

  專(zhuan) 家指出,一些發帖人認為(wei) 僅(jin) 是提供攻略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是法治意識淡薄的表現;網友盲從(cong) 網帖建議擾亂(luan) 公共秩序的行為(wei) ,可能會(hui) 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發帖人也要承擔相應責任。

  何慧敏

  近年來,自由行熱度不斷上漲,為(wei) 了“玩得好”“省錢”“有效避坑”,攻略帖成為(wei) 遊客們(men) 尤其是年輕群體(ti) 出行的必備參考。然而,記者調查發現,多個(ge) 網絡平台攻略帖不僅(jin) 沒能幫助遊客“避坑”,還在製造新的“坑”,包括誘導違反景區規定、報假警擾亂(luan) 社會(hui) 秩序、擠占公共資源等。

  那麽(me) ,攻略帖中可能有哪些不當內(nei) 容?網友跟風模仿具有哪些法律風險?如何規範攻略帖有序發展?近日,記者采訪了有關(guan) 專(zhuan) 家學者,共同為(wei) 攻略帖尋找“健康發展指南”。

  輕信攻略出遊

  卻遭遇“大坑”

  “我們(men) 每次自駕遊之前都是自己到網上查攻略,哪裏好玩,哪裏人少風景美,網友們(men) 都會(hui) 告訴你。”在北京某互聯網企業(ye) 上班的職員瑤瑤(化名)告訴記者,她認為(wei) 搜索攻略帖可有助於(yu) 快速了解目的地的最佳旅行線路。“主要是搜索避雷和種草(注:網絡用語,指推薦事物給他人,以引起他人興(xing) 趣)的攻略帖。”正在讀研的某傳(chuan) 媒專(zhuan) 業(ye) 學生小露(化名)也表示,有些旅遊景點,門票貴人又多,自己想通過攻略帖找免費觀景點,“有的攻略帖有圖有視頻,更容易讓人信得過”。

  今年10月中旬,小露計劃和爸媽一起自駕到某濕地景區遊玩,出行前她認真在小紅書(shu) 、去哪兒(er) 網、馬蜂窩等各類網絡平台查找旅遊攻略。

  “坐半天車就隻能看到一個(ge) 全景,票還老貴”。在不少勸退、避雷該景區的網帖中,小露看到了其他網友發布的“免費濕地景觀”旅遊攻略帖,“有一個(ge) 免費看濕地的地方,在第四生產(chan) 隊,裏麵比較原始,基本沒人,很治愈”。在參考多篇攻略帖的建議後,小露決(jue) 定規避上述正規濕地景區,去“更美、免費”的野濕地。

  然而,當小露一家開車進入這個(ge) 推薦點位後,他們(men) 先是遭遇了導航失靈,進入了鄉(xiang) 村未知道路。“到了導航點位不要左轉,要右轉然後再往裏麵開就能看到濕地了”“有柵欄圍著,就找缺口進去,不用理居民”,攻略帖繼續指引其前行。

  隨後,沒開5分鍾,車胎又開始打滑。由於(yu) 剛剛下過雨,小露駕駛的越野車陷入了濕地泥濘的土裏,“怎麽(me) 踩油門都沒用,車也不走,倒退也退不出去。”談及這段經曆時,小露仍然倍感無奈。“我當時覺得完蛋了,隻能打救援電話。”小露表示,最後是在一名經驗豐(feng) 富的司機幫助之下,他們(men) 的車才駛離泥坑,但緊隨其後又來了兩(liang) 輛車,同樣是被“種草帖”吸引而來的遊客。

  “原本種草的免費風景點卻變成了‘坑’。”小露感歎,有些攻略帖不能全信。

  小鑫(化名)也被攻略帖“坑”過。國慶期間,他和同事一起去甘肅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自駕遊,第二天準備前往當地著名的阿萬(wan) 倉(cang) 濕地公園。一攻略帖提示:“這個(ge) 景區18點之後就沒人了,可以先在景區外麵看落日,然後等景區工作人員下班後從(cong) 旁邊小路進去,省門票錢。”小鑫決(jue) 定試一試。當天18點30分到達山頂後,他發現景區確實沒人,正準備翻進去的時候,卻被景區工作人員發現了,“褲子被欄杆刮壞了,真是丟(diu) 臉。”小鑫說。

  有“毒”的攻略帖

  暗藏多重風險

  諸如此類的攻略帖還有許多。記者進一步調查發現,大量旅遊攻略帖還暗藏人身安全隱患,有的攻略帖甚至誘導網民違反景區規定、擾亂(luan) 社會(hui) 秩序、擠占公共資源。

  近年來,青海、甘肅、新疆等地景區頻繁出現的野生土撥鼠備受網友喜愛。但四川省疾病預防控製中心等機構也曾多次發文指出,公眾(zhong) 盡量不要和土撥鼠“親(qin) 密接觸”,並表示“土撥鼠是傳(chuan) 播鼠疫的主要宿主之一。其攜帶的菌株是我們(men) 國家已發現的菌株中致病力最強、最容易導致死亡的菌株”。

  然而,當記者在小紅書(shu) 、馬蜂窩等平台搜索“土撥鼠”關(guan) 鍵詞時,卻仍有多位博主曬出照片、分享攻略帖,推薦網友在景區與(yu) 土撥鼠接觸,“油光水滑,手感很好”“帶士力架更會(hui) 受到鼠鼠青睞哦”。

  今年10月9日,據四姑娘山景區微信公眾(zhong) 號消息,2名遊客進入四姑娘山長坪溝景區後,無視標識標牌提示以及工作人員的勸阻,堅持在景區內(nei) 進行徒步穿越活動,晚間出現失溫、高反、迷路等情況,後被救援人員救下。最終,2人被終身禁止進入四姑娘山景區。

  據了解,四姑娘山地勢險要,溫度變化大,高海拔地區還有缺氧和高反的危險,徒步穿越四姑娘山有較高的危險係數。

  但記者在網絡平台搜索“四姑娘山”“免費”等關(guan) 鍵詞時發現,仍舊有多篇網帖推薦四姑娘山長坪溝,並稱其為(wei) “免費徒步穿越線路”——“這是一條還未進行商業(ye) 開發的戶外登山線路,風景絕美”,更有多名網友在帖子下追問、互動。

  針對旅遊期間住宿、交通緊張等問題,在“打不到車怎麽(me) 辦”等關(guan) 鍵詞下彈出的網帖稱,“打不到車可以找警車,就說你身上沒有錢沒法回家”“正在警車上,半夜打不到車果斷報警,果然有困難找警察”……

  10月10日,據媒體(ti) 報道,某旅遊博主發帖稱,想省旅遊住宿錢可以住醫院急診室,“30元就能住一晚,還有護士看管行李”。帖文一出備受爭(zheng) 議,有網友質疑其誘導公眾(zhong) 擠占公共資源。

  博主吸睛需有度

  網友盲目效仿可能觸法

  記者發現,這些所謂的“免費”旅遊攻略帖,所指向的大多是尚未開放、人跡罕至的野生景點。這些景點或許景色不錯,但是缺乏規範開發與(yu) 管理,出現突發事件時難覓救援。

  “好心”網帖如此“安利”,卻鮮少提示其中暗含的風險隱患,而“照著做”的網友不僅(jin) 可能遭遇生命財產(chan) 安全威脅,隨意模仿這些行為(wei) 還可能觸法。

  “景區逃票、謊報病情占用急診室、謊報警情使用警車等行為(wei) 可能破壞景區管理秩序、擾亂(luan) 醫療場所正常醫療活動、擠占公共資源。”浙江省桐廬縣檢察院檢察官張鑫玲表示,如果網友模仿這些網帖行為(wei) ,可能會(hui) 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

  “另外,視網友的主觀目的及行為(wei) 後果,也可能構成刑法規定的聚眾(zhong) 擾亂(luan) 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和尋釁滋事罪。”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趙精武補充道。

  趙精武認為(wei) ,此類“毒”攻略帖之所以層出不窮,一方麵是由於(yu) 部分博主惡意營銷,吸引眼球;另一方麵也是其心存僥(jiao) 幸,法治意識淡薄,認為(wei) 僅(jin) 是提供攻略,沒有直接實施相關(guan) 行為(wei) ,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果賬號、自媒體(ti) 博主等發帖人存在教唆他人從(cong) 事聚眾(zhong) 擾亂(luan) 公共秩序的目的,有可能根據實行行為(wei) 的法律性質,構成教唆犯。”

  記者查閱了解到我國網絡安全法第12條明確規定,任何個(ge) 人和組織使用網絡應當遵守憲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hui) 公德,不得危害網絡安全。

  張鑫玲提醒,誘導他人進行不當行為(wei) ,相關(guan) 賬號、自媒體(ti) 博主可能遭到賬號封禁、納入黑名單、禁言等情形,甚至會(hui) 麵臨(lin) 民事訴訟。

  規範網絡攻略帖

  平台責任不能少

  根據《互聯網用戶公眾(zhong) 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公眾(zhong) 賬號信息服務平台應當對違反本規定及相關(guan) 法律法規的公眾(zhong) 賬號,依法依約采取警示提醒、限製賬號功能、暫停信息更新、停止廣告發布、關(guan) 閉注銷賬號、列入黑名單、禁止重新注冊(ce) 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guan) 記錄,並及時向網信等有關(guan) 主管部門報告。

  今年7月,中央網信辦《關(guan) 於(yu) 加強“自媒體(ti) ”管理的通知》也明確指出,“網站平台應當要求‘自媒體(ti) ’對其發布轉載的信息真實性負責”“對製作發布謠言、蹭炒社會(hui) 熱點事件或矩陣式發布傳(chuan) 播違法和不良信息造成惡劣影響的‘自媒體(ti) ’,一律予以關(guan) 閉,納入平台黑名單賬號數據庫並上報網信部門”。

  記者發現,多個(ge) 網絡平台的內(nei) 容規則明確要求,禁止發布涉及不良導向等違規行為(wei) 。如小紅書(shu) 曾發布“十一安全出行”小貼士,明確引導公眾(zhong) 選擇安全景點,按照規定進行,不要做出危險行為(wei) 。

  趙精武表示,相關(guan) 平台要擔起監管職責,尤其要加強內(nei) 容審核和後期巡查。他認為(wei) ,應當采用“人工審核+機器自動化審核”的方式提升網絡信息內(nei) 容的審核效率。例如,在用戶注冊(ce) 賬號和發布信息時以彈窗等形式提醒用戶注意信息內(nei) 容的合法性;平台在首頁進行法治意識的宣傳(chuan) 教育;對已經發布的違法信息內(nei) 容,特別是顯著位置的違法信息,及時采取刪帖、屏蔽、封號等處理措施;嚴(yan) 格落實網絡實名製,針對頻繁更換賬號“馬甲”的違法用戶,禁止其注冊(ce) 賬號,存在違法犯罪行為(wei) 的,及時向監管部門舉(ju) 報和提供犯罪線索。

  “要加大懲處和打擊力度,對於(yu) 屢教不改的賬號應給予更加嚴(yan) 厲的懲處。同時要進一步暢通網民舉(ju) 報渠道,鼓勵廣大網民參與(yu) 監督,共同維護良好網絡生態。”張鑫玲建議。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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