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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項惠台出入境政策措施實施後 首位領到《台灣居民定居證》的是他

發布時間:2024-01-12 14:43:00來源: 央視新聞客戶端

  2024年1月1日上午9時許,在華僑(qiao) 大學任教的博士後台胞張立齊,從(cong) 廈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民警手中,接過了《台灣居民定居證》,成為(wei)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支持福建建設兩(liang) 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十項出入境政策措施實施後首位在閩定居的台胞。麵對記者的采訪,張立齊十分激動:“很高興(xing) 能成為(wei) 廈門居民,實現了我長期追求期盼的目標!”

  為(wei) 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guan) 於(yu) 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liang) 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liang) 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緊扣兩(liang) 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規劃,於(yu) 2023年11月6日出台鼓勵台胞來閩定居落戶、便利台胞在閩生活發展等十項出入境政策措施(以下簡稱“十項措施”),並於(yu) 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落戶“願落盡落” 辦證“即需即領”

  “十項措施”落地實施“台胞在閩定居落戶‘願落盡落’”政策,明確台胞可以向福建省內(nei) 擬定居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guan) 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審批時限由20個(ge) 工作日縮短為(wei) 10個(ge) 工作日,經批準的,可以在擬定居地辦理落戶。

  “十項措施”中還包括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以下簡稱“台胞證”)實行“網上辦”“口岸辦”“集中辦”,讓台胞辦證方式更加便捷,辦證渠道更加豐(feng) 富;同時推動在廈門設立出入境證件製作中心,廈金、福馬“同城生活圈”人員辦理出入境證件時限由7個(ge) 工作日縮短至5個(ge) 工作日。

  擬從(cong) 福建省口岸入境的台灣居民,可以登錄“移民局12367”APP或微信、支付寶“移民局12367”小程序,在“一次有效台胞證申請”服務中填寫(xie) 《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申請表》,上傳(chuan) 證件照片、有效的台灣地區身份證和台灣地區出入境證件即完成申請。經批準的,抵達口岸後即可領取證件。

  (總台央視記者 武兵 央視新聞客戶端)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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