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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林權證、放活商品林采伐 集體林權製度改革取得了這些新成果

發布時間:2024-03-18 14:59:00來源: 央視新聞客戶端

  01

  山要怎麽(me) 分?

  我國已發放1億(yi) 多本林權證

  記者從(cong) 國家林草局了解到,我國深化集體(ti) 林權製度改革取得積極進展,截至目前,已發放1億(yi) 多本林權證。

  我國有集體(ti) 林地麵積25.68億(yi) 畝(mu) ,約占全國林地總麵積的60%,是國家重要的自然資源,也是農(nong) 民重要的生產(chan) 資料。圍繞“山要怎麽(me) 分”,全國開展集體(ti) 林地確權頒證,完成“明晰產(chan) 權、承包到戶”,目前已發放林權證1億(yi) 多本,涉及近億(yi) 戶農(nong) 民,初步實現“山定權、樹定根、人定心”。

  國家林草局發改司副司長 黃東(dong) :隨著集體(ti) 林權製度改革不斷深入,機製越來越活,社會(hui) 投資林業(ye) 的積極性越來越高。同時大量農(nong) 民工進城務工,那麽(me) 有林地需要社會(hui) 主體(ti) 來經營,在這樣的情況下,各地在不斷探索,林地為(wei) 集體(ti) 所有、家庭承包、社會(hui) 多年經營的新格局,我們(men) 把它稱之為(wei) 三權分置。

  在新形勢下,建立健全集體(ti) 林地“三權分置”運行機製,是完善集體(ti) 林產(chan) 權製度、充分保障林業(ye) 經營者權益的重要任務。2023年中央出台的《深化集體(ti) 林權製度改革方案》,圍繞推進“三權分置”和延包政策,提出進一步鞏固分山到戶成果,並要求堅決(jue) 落實所有權、長期穩定承包權、加快放活經營權,切實盤活集體(ti) 林資源,增加林業(ye) 經營經濟收益,讓農(nong) 民分享更多的改革紅利。

  國家林草局發改司副司長 黃東(dong) :通過各地積極探索,國家層麵的大力推動,希望到2025年實現權屬清晰、保護嚴(yan) 格、流轉有序、監管有效的集體(ti) 林權管理製度。

  02

  樹要怎麽(me) 砍?

  讓林業(ye) 經營者有更大自主權

  林木采伐管理改革是林權製度改革的一個(ge) 重點領域。科學合理采伐林木,是加強森林可持續經營,有效提高森林質量的主要措施和必要手段。在保護森林資源和生態的前提下,優(you) 化、放活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是集體(ti) 林權製度改革的方向。

  圍繞“樹要怎麽(me) 砍”,各地推進森林分類經營和可持續經營,按照《深化集體(ti) 林權製度改革方案》的要求,推出不少新舉(ju) 措新做法。

  三明市沙縣區林業(ye) 局局長 黃長春:我們(men) 公開林木采伐限額總量,實行按申報順序分配,推行按麵積審批人工商品林采伐改革,讓采伐管理更科學、更透明、更靈活,給予林業(ye) 經營者更多便利,更大自主權。

  國家林草局持續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出台林木采伐“陽光審批”、委托鄉(xiang) 鎮政府辦理采伐審批等一係列便民措施,打通服務林農(nong) 的“最後一米”。

  國家林草局發改司副司長 黃東(dong) :重點是要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和保障收益權相銜接,目的就是為(wei) 了使林木采伐更高效、便民、精準。在這樣的基礎上,國家林草局正在大力推進林木采伐告知承諾製以及探索按麵積采伐的試點。

  通過這些重要舉(ju) 措,在保護森林資源和生態的前提下,滿足林業(ye) 經營者合理的林木采伐需求,著力實現越采越多、越采越好、青山常在、永續利用。

  03

  錢從(cong) 哪裏來?

  打通社會(hui) 資本“進山入林”便捷通道

  林業(ye) 生產(chan) 經營周期長、資金投入大,金融支持十分關(guan) 鍵。完善林業(ye) 金融服務機製,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是集體(ti) 林權製度改革的重要任務。

  圍繞“錢從(cong) 哪裏來”,各地創新林權融資機製,推動集體(ti) 林資源變資產(chan) 、資產(chan) 變資金。2004年,福建省三明市在全國率先開展林權抵押貸款,2023年11月,全國首張林業(ye) 生物資產(chan) 票據即林票在三明市首發,林票將森林經營主體(ti) 全部的林木資源,折資量化形成電子化資產(chan) 憑證,可交易、流轉、質押,也可由金融機構或資產(chan) 管理機構認購,從(cong) 而打通社會(hui) 資本“進山入林”的便捷通道。

  不僅(jin) 是福建三明,全國各地探索推出林下經濟收益權、公益林補償(chang) 收益權質押貸款等許多符合林業(ye) 特點的金融產(chan) 品,有力支持了林業(ye) 生態建設和產(chan) 業(ye) 發展。

  我國集體(ti) 林木經濟價(jia) 值達數十萬(wan) 億(yi) 元,林權是林業(ye) 經營者最大的資產(chan) 。目前,國家建立了林權抵押貸款製度,不斷拓寬抵押物範圍,創新貸款模式,完善配套政策,截至目前,全國林權抵押貸款餘(yu) 額達1600多億(yi) 元。

  全國集體(ti) 林權製度改革首席專(zhuan) 家 林毅夫:必須完善集體(ti) 林權的改革,讓它去可以發展可融資的項目,所以這是相輔相成。有政府政策的鼓勵,但還是必須發展出可貸款可融資的項目,像林下經濟,或是碳匯或是林票,都是可以發展成可以融資的項目,這樣有利於(yu) 金融對我們(men) 林業(ye) 發展的支持。

  04

  單家獨戶怎麽(me) 辦?

  “小山”連成“大山” 規模經營見效益

  分山到戶解決(jue) 了集體(ti) 林產(chan) 權不清的問題,同時也帶來了集體(ti) 林地分散化碎片化、家庭經營成本高、收益低等問題。單家獨戶怎麽(me) 辦?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是大方向。

  國家林草局指出,要在農(nong) 民自主自願、依法合規的前提下,積極穩妥推進集體(ti) 林地經營權流轉,支持引導國有林場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將分散的林地整合起來,引入專(zhuan) 業(ye) 高效的規模經營主體(ti) ,開展集中經營,釋放規模效應。

  在深化集體(ti) 林權製度改革中,各地培育家庭林場、專(zhuan) 業(ye) 大戶、林業(ye) 合作社等林業(ye) 新型經營主體(ti) 近30萬(wan) 個(ge) ,集體(ti) 林地產(chan) 出每畝(mu) 約300元,比林改前增長3倍多。

  (總台央視記者 施韶宇 韓誌濤 曾錦鋒 張通翔 三明台)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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