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1月21日電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簡稱“國家藥監局”)21日公布《國家藥監局關(guan) 於(yu) 簡化港澳已上市傳(chuan) 統口服中成藥內(nei) 地上市注冊(ce) 審批的公告》(簡稱“公告”),香港特區政府當日對此表示歡迎。
公告中的簡化審批措施適用於(yu) 由香港生產(chan) 企業(ye) 持有,並經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hui) 批準注冊(ce) 且在香港使用15年以上的傳(chuan) 統口服中成藥,其生產(chan) 過程須符合藥品生產(chan) 質量管理規範要求。
據了解,為(wei) 貫徹實施《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廣東(dong) 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於(yu) 2021年8月27日發布《關(guan) 於(yu) 簡化在港澳已上市傳(chuan) 統外用中成藥注冊(ce) 審批的公告》。其後,特區政府醫務衛生局和衛生署與(yu) 內(nei) 地相關(guan) 單位保持緊密聯係,探索將上述措施的適用範圍擴展至口服中成藥。
特區政府醫務衛生局局長盧寵茂表示,感謝中央政府和國家藥監局對香港中醫藥發展的大力支持。簡化港澳注冊(ce) 傳(chuan) 統外用中成藥注冊(ce) 審批流程於(yu) 2021年實施至今,已有13款香港注冊(ce) 中成藥通過簡化流程於(yu) 內(nei) 地上市。相關(guan) 措施大大簡化評審要求及縮短審批時間,為(wei) 有意開拓內(nei) 地龐大市場的香港中藥業(ye) 界開辟更便捷途徑。
盧寵茂稱,公告將措施擴展至口服中成藥,標誌著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惠港政策加快落實,進一步便利香港中成藥製造商開拓內(nei) 地市場,推動中醫藥產(chan) 業(ye) 發展。特區政府將積極向香港中成藥業(ye) 界推廣有關(guan) 措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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