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3月19日電(劉歡)近日,蘇州大學一男大學生惡意將女同學照片發布於(yu) 黃色網站,引發廣大網友、校方以及社會(hui) 各界高度關(guan) 注。
惡意P圖造謠事件為(wei) 何屢屢發生?被造謠後受害者應如何維護權益?
惡意將女同學照片發布於(yu) 黃色網站,校方開除其學籍
3月17日,當事人張女士(化名)發文稱,高中同學趙某某將自己發布於(yu) 社交平台的照片ps後,發布在黃色網站上。趙某某還謊稱與(yu) 多名女性發生關(guan) 係。
事件引發輿論關(guan) 注後,蘇州大學回應稱,學校高度重視,已於(yu) 第一時間啟動調查程序,後續將根據調查結果情況依法依規嚴(yan) 肅處理。
3月19日,蘇州大學發布通報:經調查核實,我校學生趙某某違法行為(wei) 屬實,公安機關(guan) 已作出行政處罰決(jue) 定。依照學校相關(guan) 規定給予該生開除學籍處分,後續將按程序辦理。我校高度重視立德樹人,將進一步加強學生思想品德和法治教育,切實維護學校健康向上的育人環境。感謝廣大網友對我校的關(guan) 心關(guan) 注!
蘇州大學通報截圖
北京恒都律師事務所律師管誌強向中新網表示,造謠主要涉及以下法律問題:
從(cong) 民事層麵來說,造謠侵犯了公民個(ge) 人的名譽權和肖像權,公民有權請求停止侵權、恢複名譽和賠償(chang) 損失。
從(cong) 行政層麵來說,行政機關(guan) 可對造謠、傳(chuan) 播謠言者處以罰款和拘留的行政處罰。
從(cong) 刑事層麵來說,故意采取P圖等形式,歪曲他人形象,傳(chuan) 播淫穢信息,涉嫌侮辱罪;將淫穢信息上傳(chuan) 至第三方平台,涉嫌傳(chuan) 播淫穢物品罪,如果以此牟利的,涉嫌傳(chuan) 播淫穢物品牟利罪。
“目前而言,在信息化社會(hui) ,造謠實施起來較為(wei) 便捷,違法行為(wei) 人具有隱匿性,受害者維權成本較高。”管誌強說。
造黃謠會(hui) 涉及哪些違法行為(wei) ?如何懲戒?
北京京師(天津)律師事務所刑事辯護專(zhuan) 職律師郭凱表示,事件中的趙某某將惡意製作的淫穢圖片在網絡上傳(chuan) 播,是一種捏造事實並公然貶損特定自然人的人格、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wei) ,視其行為(wei) 嚴(yan) 重程度,可能構成侮辱罪。
根據相關(guan) 司法解釋,趙某某發布的誹謗信息中,針對同一被害人的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即構成犯罪,應當予以刑罰處罰。尚不構成犯罪的,可以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可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他解釋說,侮辱罪是“親(qin) 告罪”,即受害人告訴才處理、不告訴不處理的犯罪。“除非這種犯罪達到了嚴(yan) 重危害社會(hui) 秩序和國家利益的程度,否則在受害人不告訴的情況下,即使司法機關(guan) 知道侵害事實的發生也不予處理。”
事件中,部分受害者已經報警,郭凱指出,司法機關(guan) 有權根據網帖的瀏覽量等情節,對趙某某行為(wei) 是否構成侮辱罪進行審查。
“從(cong) 另一方麵來說,趙某某將淫穢圖片在網絡上傳(chuan) 播的行為(wei) 本身還有可能構成傳(chuan) 播淫穢物品罪,當然也要看其行為(wei) 的嚴(yan) 重程度。”郭凱說。
按照相關(guan) 司法解釋,如果其行為(wei) 有盈利性目的,被傳(chuan) 播的圖片如被鑒定為(wei) 淫穢圖片,且實際被點擊次數超過5000次,其行為(wei) 即達到犯罪的立案標準。即使沒有盈利性目的,淫穢圖片被點擊次數超過10000次的,一樣構成犯罪。即使未達到犯罪標準,也可以依法給與(yu) 治安管理處罰,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對趙某某的行為(wei) 可能構成哪個(ge) 犯罪,需要按照兩(liang) 個(ge) 不同的罪名進行審查。如果都構成的情況下,屬於(yu) 同一行為(wei) 構成不同的罪名,應當擇一重罪處罰。”郭凱說。
造謠張張嘴,辟謠跑斷腿,受害者應該怎麽(me) 辦?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沈春認為(wei) ,謠言的危害性不亞(ya) 於(yu) 暴力犯罪,受傷(shang) 害的被造謠者應該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受害者可以起訴對方侵權,嚴(yan) 重的話,還可以向公安機關(guan) 報案。維權過程中有兩(liang) 點需要注意:
首先,起訴對方侵犯名譽權。民事性質的名譽侵權行為(wei) 在違法程度上輕於(yu) 誹謗犯罪行為(wei) 以及違反治安行政法規的誹謗行為(wei) 。而名譽侵權行為(wei) ,即使所述的內(nei) 容是真實的,但隻要是法律禁止公開宣揚的,公開了將有損於(yu) 他人人格、名譽,也可以構成名譽侵權。
其次,向公安機關(guan) 報案。如果情節尚不夠成刑事犯罪的,作為(wei) 違反治安行政法規的誹謗行為(wei) 處罰。“誹謗罪屬於(yu) 自訴案件,建議受害人盡可能固定好對方違法行為(wei) 的證據。”沈春說。
他特別提醒,發現自己被造謠、被侵權的信息之後,需要及時固定證據,通過下載、截圖等方式保留相關(guan) 證據。在證據沒有滅失之前,盡快對能夠證明侵權結果的電子數據進行證據公證。
同時,要將保存的證據提交給相應的網絡服務提供者(即信息傳(chuan) 播平台),要求其采取必要措施阻止侵權行為(wei) 。
最後,起訴平台,要求提供造謠賬號的實名信息,之後起訴賬號本人,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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