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2日電 據韓媒報道,22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反腐敗調查1部以涉嫌瀆職等,對最大在野黨(dang) 共同民主黨(dang) 黨(dang) 首李在明進行不拘留起訴。這距離2021年9月檢方開始調查大莊洞疑惑,時隔一年六個(ge) 月。
據韓國國際廣播電台(KBS)報道,李在明涉嫌在擔任城南市長時期,批準為(wei) 參與(yu) 大莊洞開發項目的民營企業(ye) 提供事業(ye) 結構便利,並因此給城南都市開發公社造成4895億(yi) 韓元的損失。
李在明還涉嫌通過親(qin) 信向民營企業(ye) 泄露有關(guan) 大莊洞和慰禮新城建設項目的市政府和公社內(nei) 部職務機密,使得相關(guan) 企業(ye) 分別獲益7886億(yi) 韓元和211億(yi) 韓元。
另外,李在明還涉嫌以城南FC讚助金為(wei) 名,從(cong) 鬥山建設和NAVER等四家企業(ye) 獲取133.5億(yi) 韓元資金,並以此為(wei) 代價(jia) ,為(wei) 這些企業(ye) 提供便利。
檢方懷疑李在明為(wei) 了兌(dui) 現競選承諾等獲取政治利益,與(yu) 民營企業(ye) 相勾結。
此前,李在明在書(shu) 麵陳述中全麵否認所有嫌疑。他表示,感覺檢方不是在辦案,而是在“搞政治”。檢方並不是為(wei) 了查明真相而進行調查,而是以起訴為(wei) 目的捏造事實。
另據韓國《中央日報》報道,韓檢方在對李在明進行不拘留起訴後,預計會(hui) 將“50億(yi) 俱樂(le) 部”、股權約定嫌疑、柏峴洞開發特惠嫌疑等,與(yu) 李在明相關(guan) 的案件捆綁在一起申請拘捕令。
反腐敗調查1部僅(jin) 本月就獲增4名派遣檢察官,加強了調查人力等,集中精力調查柏峴洞嫌疑和“50億(yi) 俱樂(le) 部”案件。
韓檢方相關(guan) 人士表示,“起訴(李在明)不是終點,而是考慮到‘50億(yi) 俱樂(le) 部’和股份約定嫌疑等剩下的調查工作,為(wei) 了證明相關(guan) 嫌疑,正在努力補充公訴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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