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17日電 德黑蘭(lan) 消息:據外媒報道,伊朗司法部門當地時間16日宣布,10名與(yu) 2020年烏(wu) 克蘭(lan) 客機墜毀事件有關(guan) 的伊朗軍(jun) 方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
據伊朗伊斯蘭(lan) 共和國通訊社及《德黑蘭(lan) 時報》報道,伊朗司法部門16日發表聲明稱,伊朗軍(jun) 事法庭經審理認為(wei) ,10名伊朗軍(jun) 方人員應對烏(wu) 克蘭(lan) 客機墜毀事件負責。其中一名主要被告被判處13年有期徒刑,其餘(yu) 被告被判處1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所有被告可以在未來20天內(nei) 對判決(jue) 提起上訴。
據稱,墜機事件發生時,該主要被告是伊朗伊斯蘭(lan) 革命衛隊的一名指揮官。當時他將客機誤認為(wei) 導彈,未經上級許可就下達了擊落命令。
另據半島電視台報道,該主要被告還必須向遇難者家屬支付賠償(chang) 金。
伊朗司法部指出,相關(guan) 審判程序是伊朗近年來最複雜的司法程序之一,共有117名原告提起訴訟,舉(ju) 行了20場庭審。
2020年1月8日,烏(wu) 克蘭(lan) 國際航空公司一架波音客機從(cong) 伊朗德黑蘭(lan) 霍梅尼國際機場起飛前往烏(wu) 首都基輔。客機起飛後不久墜毀,機上176人全部遇難。伊朗軍(jun) 方此後發表聲明稱,客機墜毀原因是被伊朗軍(jun) 方“非故意”擊落,這一事件係“人為(wei) 錯誤”導致,所有相關(guan) 人員將接受調查並被追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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