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4日電 自然資源部6月14日舉(ju) 行6月例行新聞發布會(hui) ,解讀《關(guan) 於(yu) 進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用途管製司司長趙毓芳介紹,《通知》共5個(ge) 方麵27條,涉及國土空間規劃、用地審查報批、節約集約與(yu) 資產(chan) 供應、加快“未批已填”圍填海曆史遺留問題處理和優(you) 化項目用海用島審批程序、承諾事項監管等內(nei) 容。
其中,在國土空間規劃方麵,《通知》明確了規劃批複前建設項目用地用海的規劃依據問題;
在建設項目用地審批方麵,《通知》提出縮小用地預審範圍,擴大先行用地政策適用範圍,明確鐵路“四電”工程用地和能源、交通、水利、軍(jun) 事等重大建設項目直接相關(guan) 的改路、改溝、改渠和安置等用地與(yu) 主體(ti) 工程同步報批,優(you) 化臨(lin) 時用地適用範圍,適度延期重大建設項目以承諾方式落實耕地占補平衡,規範線性工程調整用地審批,明確因初步設計變更引起新增用地的補充報批規定;
在落實節約集約與(yu) 完善資產(chan) 供應方麵,《通知》支持公路、鐵路、軌道交通等線性基礎設施工程立體(ti) 複合、多線共廊等節約集約用地新模式,支持產(chan) 業(ye) 用地“標準地”出讓,明確重大基礎設施單獨選址項目在農(nong) 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批準後可以直接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決(jue) 定書(shu) ,優(you) 化地下空間使用權配置政策,推動部分代征地以及邊角地、零星用地等盤活利用,探索各門類自然資源資產(chan) 組合供應;
在用海用島審批方麵,符合要求的“未批已填”圍填海曆史遺留問題可先行開展前期工作,進一步簡化落地項目海域使用論證要求,項目用海與(yu) 填海項目竣工海域使用驗收一並審查,先行開展項目用海用島論證材料技術審查,開展集中連片開發區域整體(ti) 海域使用論證,優(you) 化海底電纜管道路由調查勘測鋪設施工和項目用海審查程序、臨(lin) 時海域使用審批程序以及報國務院審批用海用島項目申請審批程序;
在承諾事項監管方麵,《通知》對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就用地報批中涉及的承諾事項監管提出了要求。
趙毓芳指出,《通知》出台將有利於(yu) 保持行之有效政策舉(ju) 措的連續性穩定性,進一步提高自然資源要素保障能力。下一步,我部將全麵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持續紮實推進自然資源各項工作,指導督促地方用好用足政策,全力做好重大項目用地用海要素保障,助推經濟運行整體(ti) 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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