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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出台《在線新聞法》 強製數字平台付費使用新聞內容

餘瑞冬 發布時間:2023-06-25 08:58: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多倫(lun) 多6月23日電 (記者 餘(yu) 瑞冬)加拿大聯邦政府推出的《在線新聞法》法案在先後獲眾(zhong) 、參兩(liang) 院通過後,於(yu) 6月22日晚獲皇室禦準,從(cong) 而成為(wei) 正式法律。該部新法將要求數字平台,尤其互聯網巨頭為(wei) 使用新聞內(nei) 容向加拿大新聞媒體(ti) 付費。

  預計該法將在大約半年內(nei) 正式實施。在該法完成立法程序後,加拿大文化遺產(chan) 部將在憲報上發布法規實施條例草案,詳細說明該法的適用情形,並劃定豁免標準,公眾(zhong) 屆時可進一步提出反饋意見。加拿大廣播電視和通訊委員會(hui) (CRTC)將負責《在線新聞法》的監督實施,包括監督數字平台與(yu) 新聞媒體(ti) 之間的議價(jia) 談判及相關(guan) 仲裁程序等。

  該法要求數字平台就其分享的新聞和信息與(yu) 媒體(ti) 進行公平商業(ye) 交易,以提供“公平補償(chang) ”、尊重獨立性,並促進新聞機構的多樣性。該法案還允許媒體(ti) 無論大小,均可進行集體(ti) 談判。如果數字平台與(yu) 新聞媒體(ti) 在一定時間內(nei) 達成合乎標準的交易,就可避免進入仲裁程序。

  臉書(shu) (Facebook)母公司Meta作出回應稱,在《在線新聞法》正式生效實施前,其旗下的社交媒體(ti) 網站將屏蔽加拿大的新聞內(nei) 容。對此,加拿大文化遺產(chan) 部部長羅德裏格斯在網絡社交平台上反問:“若政府不支持加拿大人對抗科技巨頭,還有誰會(hui) ?”

  今年4月27日,加政府推出的旨在對互聯網流媒體(ti) 進行規管的《在線流媒體(ti) 法》完成立法。該法要求在線流媒體(ti) 服務需確保加拿大的故事內(nei) 容及音樂(le) 得到廣泛傳(chuan) 播。這意味著諸多在線流媒體(ti) 服務商必須投資或付費支持加拿大故事及音樂(le) 節目的創作、製作和發行傳(chuan) 播。

  據加政府數據,2008年至2020年,該國廣播電視、電台、報刊雜誌的總體(ti) 收入減少近60億(yi) 加元。2010年至2016年,全國至少有三分之一的新聞工作崗位流失。自2008年以來,全國逾470家新聞媒體(ti) 機構關(guan) 閉。另一方麵,2020年,加拿大的在線廣告收入為(wei) 97億(yi) 加元,其中逾80%流入穀歌(Google)和臉書(shu) 。(完)

(責編: 王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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