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視點】
◎本報記者 張佳欣
自去年底ChatGPT“一夜成名”,人工智能(AI)迎來“狂飆”時刻,AI生成內(nei) 容(AIGC)領域快速發展。與(yu) 此同時,數據泄漏、電信詐騙、個(ge) 人隱私風險、著作權侵權、虛假信息等挑戰層出不窮,關(guan) 於(yu) AI監管的討論正在全球範圍內(nei) 升溫。
包括埃隆·馬斯克在內(nei) 的1000多名科技領袖、技術人員和研究人員今年3月就簽署過一封公開信,呼籲暫停開發最大的AI模型6個(ge) 月,理由是擔心“開發和部署更強大數字思維的競賽失控”。超過350名AI領域的行業(ye) 高管、研究人員和工程師5月30日又簽署了一封公開信,他們(men) 在信中警告稱,AI可能給人類帶來“滅絕風險”,簽署者包括美國OpenAI首席執行官山姆·阿爾特曼和穀歌DeepMind首席執行官傑米斯·哈薩比斯。
從(cong) 歐洲《AI法案》到七國集團(G7)“廣島AI進程”,目前,全球許多國家正在討論AI的監管規則,不過它們(men) 正處於(yu) 監管和立法過程的不同階段。
歐洲議會(hui) 通過《AI法案》草案
德國《法蘭(lan) 克福評論報》指出,目前關(guan) 於(yu) AI的最具體(ti) 、最先進的規則是歐盟的《AI法案》。作為(wei) 其數字戰略的一部分,歐盟希望對AI進行監管,以確保為(wei) 這一創新技術的開發和使用提供更好的條件。
當地時間6月14日,歐洲議會(hui) 以499票讚成、28票反對和93票棄權的壓倒性結果通過了《AI法案》草案。若最終法案獲得通過,這將成為(wei) 全球首個(ge) 關(guan) 於(yu) AI的法案。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報道稱,一旦獲得通過,該法案將適用於(yu) 在歐盟開發和部署AI係統的任何人,包括位於(yu) 歐盟以外的公司。
監管的程度取決(jue) 於(yu) 特定應用程序產(chan) 生的風險,從(cong) 最小到“不可接受”。屬於(yu) 後一類的係統將被徹底禁止。
該法案對“高風險”AI應用設置了嚴(yan) 格限製,“高風險”指的是可能“對人們(men) 的健康、安全、基本權利或環境造成重大損害”。
該法案還概述了AI係統的透明度要求。例如,ChatGPT等係統必須表明其內(nei) 容是AI生成的,以方便區分深度偽(wei) 造圖像和真實圖像,並提供防止非法內(nei) 容生成的保障措施。用於(yu) 訓練這些AI係統的受版權保護的數據詳細摘要也必須公布。
G7呼籲出台AI技術標準
據《日本時報》報道,由於(yu) 對生成式AI日益擔憂,G7領導人5月在廣島召開峰會(hui) ,同意成立一個(ge) 工作組,以加強合作,解決(jue) 與(yu) 新技術相關(guan) 的各種問題。他們(men) 還表示,將創建一個(ge) 名為(wei) “廣島AI進程”的部長級論壇,在今年底前針對生成式AI導致的版權、虛假信息等問題展開討論。
G7發布的聯合聲明表示:“我們(men) 認識到有必要立即評估生成式AI的機遇和挑戰。”他們(men) 將致力於(yu) 通過透明、公開和公平的方式與(yu) 多個(ge) 利益相關(guan) 者合作,起草“負責任的AI”的標準。
聲明表示,各國對AI監管的立場可能有所不同,但需要有一定程度的標準化,這種標準化也適用於(yu) 其他新興(xing) 技術趨勢,例如元宇宙和量子信息科學。
澳大利亞(ya) 計劃加強AI監管
澳大利亞(ya) 是最早提出監管AI的國家之一,於(yu) 2018年推出了一個(ge) 自願的道德框架。
澳大利亞(ya) 工業(ye) 和科學部長埃德·胡西克承認,版權、隱私和消費者保護方麵的法律目前仍然存在不足。他表示,鑒於(yu) AI行業(ye) 的快速發展,政府希望確保其法律框架能起到有效保護效果。同時,如果在製定新的AI法律過程中,公眾(zhong) 有強烈要求,澳大利亞(ya) 也會(hui) 考慮禁止AI中的高風險成分。
在2023年的聯邦預算中,澳大利亞(ya) 政府宣布成立“負責任的AI網絡”,並為(wei) 在全國範圍內(nei) 負責任地推廣多種AI技術提供約2690萬(wan) 美元的資金。
此外,該國監管機構也意識到了現行法律的不足,擬對更廣泛的《隱私法》進行修改,修改後的法律將涉及如何應對在沒有人類監督的情況下,AI模型訓練通過反饋環路可能出現的缺乏透明度的問題。
美國AI監管仍在路上
美國也加入了這場生成式AI的監管風暴。當地時間5月23日,美國政府宣布了一係列圍繞美國AI使用和發展的新舉(ju) 措,希望全麵了解並捕捉到快速發展的AI技術所蘊含的風險和機遇。
白宮官網發布消息稱,“AI是我們(men) 這個(ge) 時代最強大的技術之一,具有廣泛的應用。為(wei) 了抓住AI帶來的機會(hui) ,我們(men) 必須首先管控其風險。為(wei) 此,政府已采取行動,促進負責任的AI創新,將人、社區和公共利益放在中心位置,並管理AI技術發展對個(ge) 人和社會(hui) 、安全和經濟的風險。”
不過,美國對於(yu) AI監管的思路與(yu) 歐洲不同。歐盟傾(qing) 向於(yu) 由統一法案帶來集中協調和全麵的監管覆蓋範圍;而美國則采取不幹涉的做法,著重於(yu) 依靠業(ye) 界“自律”,提出自己的保障措施。(科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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